只有在闭上眼之前,明喻凝视着天花板上倒映着城市灯光,也不说话,只是安静地深思许久,最后才缓缓闭上双眼,进入睡眠。
而在缪斯公寓顶楼,席择进屋以后先给自己倒杯温水,接着打通丁博电话。
丁博那边吵得很,不知道在干什,但是听到席择声音后,他赶紧地从房间里走出来,接着问道:“怎这晚还打电话过来?明天不是要去参加聚会,席择?”
男人轻轻地“嗯”声,接着问道:“洛城事情还没有解决?”
丁博重重地叹声气,回答道:“是,‘埃杜李莎’那边不肯松口,但是们这边也不可能再和他们合作下去。现在双方就着合约问题正在讨论,谁都说是对方先违约,非常麻烦。”
4岁练习书法到现在杜若都比不上他,那席择字得有多好看。
席择字,在业内是公认好看。
即使是用现在这样枝普通廉价钢笔写字、甚至还握着明喻手,席择都将字每个拐角都处理得凌厉却不尖锐,顺畅却不狭促。他字好像是凤泊鸾漂,臻微入妙,看得久不由觉得这点都不想是用硬笔写,反而好似用支极细小楷笔写下。
炙热温度顺着手指相贴地方传递过来,明喻淡然冷静地看着对方握着自己手写下个个漂亮字,唇角却微微翘起。
——就朋友来说,这种行为已经是逾矩。
“你去找雷蒙德·塞尔特吧。”
丁博那边猛地愣,接着问道:“你不是不插手这件事吗?”
“这次是‘埃杜李莎’过分,你把这件事处理好就行,辛苦。”
丁博摊摊手,笑道:“你要是早让去找雷蒙德,还用听这多废话?对,你今天不是去缪斯公寓吗,这晚还没休息?”
和老朋友又聊会儿后,席择忽然问道:“明喻最
可是这两人却没有个人提出这样疑问,反而淡定自若地继续各自行为。
等到两人写两张纸后,明喻虽然还没有找到写字窍门,但是却也模模糊糊地有点手感。按照席择话来说就是:“持之以恒,或许三……年内,你可以把字写得正常点。”
明喻:“……”
请你下次准备好再说话!把你“三年”都吞进肚子里去!!!
总而言之,等到接近11点,席择才离开明喻家。对方离开以后,明喻是压根没有点所谓“娇羞害臊”、“小鹿乱撞”,好像今天晚上什都没发生过似,他淡定地洗漱番,便早点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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