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后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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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是作家林智明。」

警察:「嗯,这种事情到局里再说吧。」

……咦?

顺带一提,我和编辑前往刚才提到的温泉旅馆时,别说是在签名板上挥毫,我只有拿着触控笔在NDS萤幕画来画去。小精灵我怎么玩都玩不好。

依照前面的推论,要成为作家实在是有一条很远的路要走(对我来说)。

在这个时间点,我就自觉到我要自称作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在连载杂志上头的访问专栏写上「作家」这个简洁职称的那一天,以「搞笑一点」这个理由退件的不是别人正是编辑。意思就是我这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不够威严。

不过呢,由于编辑是我出道至今的恩人,所以要是有一天他叫我「老师」反而会令我坐立不安,何况我也很喜欢搞笑。总而言之,我还要多加努力。

②在温泉旅馆写作

编辑:「下次要在外头和总编开会。所以你知道哪里有不错的温泉吗?」

我:(……咦?换句话说,是要我负责接待吗?)

编辑:「你差不多可以自称是作家了吧?」

我:(……)

我想这应该是编辑看过上一集之后的发言。

警察:「呃~所以在哪里高就?」

我:「啊、是的,并没有特别在哪里服务……」

因此关于编辑这边,万一因为像是人事异动之类逼不得已的原因必须换编辑的话,请对接任的这位适合戴眼镜的年轻女编辑施以良

到头来根本不是去写作。不过很遗憾的,总编因为工作繁忙所以并没有到场。换句话说我也错失了一个拍马屁的机会……在我这么说的时间点,我就觉得果然有哪些地方不太对了。要是下次有机会见面,我打算好好拍马屁拍个痛快。

③这间温泉旅馆请我挥毫

老板:「老师,请为本旅馆挥毫留念……」

大概就是这样吧。哈哈哈。唔哈哈哈哈(口水)。

要是能来到这个程度就很完美了。虽然这么说,不过这么一来与其说是作家,更像是已经达到了文豪的领域,但也正因如此才算完美吧,即使接受临检也可以大方自称为作家。嗯。

警察:「好的。(职业栏写上无业)」

现实就是这么回事。顺便说明一下,这并不是我和警察先生在口供室进行的对话,所以请放心。不提这个,我对于「何谓作家」有一些类似我个人偏见的观念,我之所以没有像编辑说的那样随便自称为作家,其实是有着某些原因的。本次就基于我个人的主观,列举两三个我愿意自称为作家的条件。

①被称为老师

编辑:「我说小林……」

好,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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