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枪,左手手持盾牌。他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因为很久没有展开骑士风格战斗啊。唉,尽管可能眨眼就决定胜负,不过还是很棒。可以骑马践踏徒步敌人,感觉真棒。
「冲锋预备!」
在亨利声令下,除犹大爵士其他人全部起举枪。在那个瞬间,敌人很明显地退缩。他们发出不成声声音往後退,甚至还有人想要转身逃亡。反正他们只不过是地痞流氓,脑袋蠢得要命。想到这儿,原本有些低落心情突然振奋起来。「呀!」有个想要逃走男人,在夜空中飞起来。喂!到底要怎麽做才能跳成这样啊?睡意全都因为对方突如其来动作而烟消云散。而把那个男人丢起来家伙,抱住落地他本以为如此,没想到那家伙竟然开始痛殴那个男人,狠狠用脚踹他,拚命践踏他。这也无妨,不过唉呀,他死掉耶?
「这个大白痴!逃什麽逃啊,你们是蠢蛋吗!给看清楚丶那个红底黑十字图腾!这些家伙就是杀死欧尔森浑蛋啊!火也是他们放吧!那些害怕决死战胆小鬼,本大爷会亲手杀你们!要被杀死,还是被这些家伙杀死,你们自己选吧!」
在听到这番话之後,现场果然没有个人敢再转身逃窜。
不过话说回来,那家伙还真是坚强啊。虽然看起来很年轻,却似乎相当有胆识,身上穿着西装也很挺,看起来身材相当高大,而他行为也早已证实他体格绝非虚有其表。他跟其他人不同,手上完全没有持有武器这点,真不知道是因为他相当有自信,还是因为他太过有勇无谋,或是因为其实他根本是个笨蛋?算,这种事情只要确认就可以马上明白。於是亨利大脚踢马腹,呐喊:
「Chaaaaaaaaaaaarge!」
马啊,跑吧!跑吧!总之快跑!如同亨利从未爱过女人般,他也从不爱惜马匹。马只要能跑丶毫不胆怯就好。如果马身高大,个性又听话更好。老实说,只要能够成为突袭敌人好道具,不管要骑猪丶骑山羊或是骑老鼠都无所谓。
除犹大爵士之外,其他人几乎同时间开始进行冲锋。虽然总数有十八匹马,但由於路面最多只有十美迪尔宽,以对方角度来看,们就像是海浪般前仆後继地扑上来吧?即使强忍住想逃跑冲动,也会莫名其妙地感到恐惧吧。在战场上,步兵若想阻止骑兵前进,必须经历足够训练以及做好定程度准备才行,不认为这些人有具备以上两点。不,可以断言他们绝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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