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很强,已经抵达顶峰。于是他首次向剑圣挑战,结果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右臂和左腿被砍掉。可他没有被杀。巴尼格·巴拉德躺在血泊中质问。为什。为什还活着。你为什不杀。
剑圣露出脸庞回答“你还有可用之处。”她并没有开口,只是用眼神传达这个含义。他解剑圣,因此当即便领会。
剑圣已经没有敌手,没有称得上是敌人对手。剑圣总是咬着牙寻找能够战对手,现在他还配不上,不过,却有潜力。变得更加、更加强大话,就能为剑圣派上用场。
“吾师啊。吾师啊。吾师啊。”巴尼格·巴拉德半边脸刻着笑容。“——来倾诉衷肠。”
群,bao乱野马,
毫没有意识到这行为本身便成对自己身心锻炼。反应过来时候,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乳臭未干入侵者,每次找到她踪影,最短三十分钟、长话能与她纠缠足足半天。
他从未想过要通过寻找她、通过在地下城中紧追与异界生物持续交战她来磨练自己。
只是憧憬她、抑制不住对她恋慕,被她迷得晕头转向。这是无法言喻幸福。
不经意间握起剑,开始斩杀异界生物。如果有人妨碍,那就连人也斩。不经意间模仿起她技巧,然而,她体型和力量与自己完全不同,因此便自己加以修改,使其更适应自己。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这追逐在她身后忠实信徒,被世人与剑圣相提并论。正因为比谁都更加解她,理解她与自己之间那压倒性、比不可触及还要广大深远差距,他无法忍受这个称号。自己绝不是能与剑圣比肩剑客,最多也就只是个仰视剑圣光辉愣头青罢。因此某天,他开始自称为剑圣弟子。
他不知自己父母是谁。
从记事起就在艾尔甸游荡。
不知是谁给自己起名字,他已经不记得。只不过,在还是个淌着鼻涕小鬼头时,有人叫他“巴拉德”,他便把这当成自己名字。有人说巴拉德剑法如同奔腾烈火,便给他冠以“燃剑【Burning】”称号。如此响亮名头并不是他所期盼,在那之后,总有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本领高强蠢货接连不断前来挑衅,越是将他们打退,他名气就越是高涨。
有人看上他剑术,为他提供工作。他赚如同雨点般不计其数金钱。每当拿到钱就立即花掉,女人们蜂拥而至,敌人愈发增多。可对于解剑圣他来说,那些人根本算不上是敌人。
他头回觉得,自己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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