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个普通平凡渔夫救上个濒死人,在茫茫大海中,他带着这个人坐上自己小渔船,为他包扎伤口,给他耐心地擦拭身体,从死神手中抢过这个生命。
那这个人醒来后做第件事是什呢?
——忽然伸手,双指勾起,直接剜目!
渔夫惊恐地往后倒退步。他不可能躲过这个人招式,所幸此时对方正处于虚弱状态,剜目动作都慢几分,于是渔夫脸颊上被勾出两道长长血印,躲过劫。
吓许久后,这渔夫连几天都不敢靠近黑发年轻人身,等看到对方实在需要换药,也饿得快要昏迷时,这个老实人才下定决心,再次走过去。
吞并肇兴帮。柯元宇仍旧是大当家,裘复却没有留下。
他走时候仍旧穿着那件破旧普通麻布外套,米黄颜色在时间磨合下泛点灰。
柯元宇目标是让黑帮洗白,真正地跨入普通人世界。他五年来从未改变过真情打动黎然,两人最终走到起,站在港口边,目送裘复乘着艘破旧小船离去。
黎然靠在柯元宇怀中,忍不住地问道:“裘复变化真大,不敢相信,那个曾经说过‘裘复就是港城天’人,居然会变成这个样子。”
柯元宇低笑道:“这样不好吗?”
“叫阮阿华,对你没有恶意,不会害你,你让给你换个药,好不好?”
回答他是年轻人个狠厉蹬脚,直直地踹在渔夫肚子上,让他疼天。
农夫与蛇故事,阮阿华没文化,没听说过。可是
黎然摇头:“好,不过总觉得挺难过,裘复能变成这样?他到底为什会变成这样。对,阿宇,昨天看裘复那件衣服有点脏想帮他洗洗,但他居然差点把踹出门去,那件衣服是什东西,这重要?”
闻言,柯元宇微微眯眸子,半晌后,他轻笑声:“每个人都有自己最重要宝贝,大概对于裘复来说,那件衣服对他重要性,完全不亚于你对重要性。他很看重它,很珍惜。”
归来时候有多惊天动地,离去时候就有多平淡萧瑟。
艘残破不堪小渔船,个孤独冷寂年轻人,穿着那件再平凡不过外套,个人孤伶伶地坐在船头,看着那缓缓下落夕阳。
温暖阳光和昏黄颜色,这幕温馨温柔,让人忍不住陶醉。就连那个冷血冷心疯狗似乎也沉浸在其中,他慢慢拉紧衣服,只假手非常简陋,明显不是什高昂假肢,可是他至始至终却直戴着,没有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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