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小保护林惊蛰,保护到现在十多年,这种护犊子般照顾方式已经成为生命中种本能。林惊蛰愿意带他们出来,也是为让他们见见
林惊蛰为他们挑选休闲服上身,他们身上原本就微不可查学生气顿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抱臂不说话站在那里,都是身痞气。
高胜眯起眼,有些震惊自己身上巨大改变,他看着镜子中自己,全然想不到自己竟然能有这样气场。
周海棠还混过几天黑帮,他痞气最盛,看上去就跟随时要敲人闷棍似,眼睛稍微眯,里头都是不怀好意。
邓麦则是毁尸灭迹那个,看上去副笑模样,可就让人觉得不是好东西。
林惊蛰非常满意:“从今天起,你们可以跟起出门。”
会太多。”
“多出来,是请田总喝酒钱。”林惊蛰挡住他手,不容抗拒地说,“证券交易所那边到时候还得麻烦田总您上心,这点钱算什,就当俩交个朋友。”
田大华只好把钱收起,不住地点头,心中盘算着要赶快将那几个熟人约出来吃个饭,林惊蛰这样豪气客人平常可不常遇到,因此对方交代事情,他绝对甘心情愿花比往常多百二十分精力,妥妥帖帖地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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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万。
邓麦脑子灵光,下子想到什:“林哥,们这是扮保镖吧?”
“保镖?”高胜下急眼,抓住林惊蛰就问,“你是不是被人欺负?”
他们身后周海棠也脸戾气,副要帮林惊蛰干仗模样,吓得店里营业员们大气儿都不敢喘,眼睛不住地瞥向外头同样戒备保安。
“……”林惊蛰掰开他们手,无奈道,“都瞎想什呢。”
他费好番口舌才让他们相信自己没被人欺负,高胜确认好几遍才终于闭嘴,不过看他神色,明显还是有些不相信。
拿到这笔钱之前,林惊蛰原本两万块已经花只剩下几千,他计算得很精确,在困难时期,没有必要钱概都是不花。
因此钱到账后,他迅速捡起筹备已久计划——带着几个哥们,连带自己,置办新行头。
邓麦倒是还好,高胜和周海棠却都穿得太过破旧,林惊蛰需要人手充场面,现在这个样儿可不行。
他带着几人进商场,找家风格比较内敛品牌,每人挑选套出行装备。
仨人个头都高,又因为爱运动缘故,全是身腱子肉,又高又壮。尤其邓麦,他不光高壮,皮肤还黑,虽然眉目英俊,但看上去都比实际年龄要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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