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新厌旧速度就像个天真又残忍孩子,有时候让罗冀都有点心惊胆战。对东西苟且如此,对人又如何呢?他能对同个人保持几年兴趣呢?当他厌倦无聊时候,会不会也把人丢到边去再也不管不问不关心呢?
个人要吸引另个人,总需要定外在条件,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爱就是这个道理。罗冀在上流社会圈子里好歹算是个钻石王老五,虽然结过婚,但是和余丽珊离婚过错并不在他;拜林风所赐,他也从来没闹过乱七八糟绯闻。罗冀出身名门、身家殷实,虽然很少出席上流社会那些乱七八糟豪奢宴会,但是每当他出现在那些场合时候,总会收获些贵族小姐或豪门贵妇暧昧暗号。在外人看来,他是非常优秀伴侣人选。
但是罗冀自己心里清楚,自己身上这些吸引别人条件,在林风眼里可能点吸引力都没有。
林风喜欢钱吗?——不,谈不上喜欢不喜欢,林风对钱其实是没有概念。他生活要求很简单,有零食有游戏有动画片,每天下午出门打个球,什费钱爱好他都没有。
林风喜欢什呢?——他喜欢好枪,喜欢加农炮,喜欢野战车;但是他从没想过这些高精尖武器需
给们研究!”
结果那天罗冀进门时候,看到群医生围着病床上精神奕奕、五花大绑林风。这小破孩子从来没有被实力比他弱人联手绑起来过,虽然他充分发挥他野狼般尖利牙齿,但是到底没能把绳子给咬断,于是只能可怜兮兮看着狂热医生们不停给他照X光,然后对着X光片指指点点、亢奋异常。
“……”罗冀咳声:“你要喝水吗?”
林风愤怒盯着他。
“……医生也是为你好嘛。”
林风目光几乎可以用,bao怒来形容。
“……宝贝儿,别用这勾引眼神看着,太危险……”罗冀可惜拍拍林风身上绳子,“比较喜欢你反抗时感觉。”
林风立刻闭上眼睛,动不动装死去。
林风很快就能下地走路,没过几天就开始满房子跑。家里狭小地方已经不够他活动范围,当初那个安静嗜睡乖孩子不知道消失到哪个次元里去,现在林风简直活跃——或者说是烦躁得让人吃不消。
他天天往院子里跑,蹲在院子里玩泥巴,别人家孩子早就不玩东西,他从来没玩过,看什都觉得新鲜。林风兴趣通常保持不久,总是飞快喜欢上件事又飞快感到厌倦,然后顺手就丢到边,再也不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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