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闪,和凯撒起在家,乖乖。”
感觉对方像是在哄小朋友样,但叶闪闪还是没控制住,心跳瞬间就乱跳几下
——好犯规啊!
聚会之后,又在曼哈顿住段时间,到月下旬时候,叶闪闪才和宫越起回b市。
在家里,叶闪闪就穿件黑色宽领针织衫,宽宽松松。他还把那只仿真小猫放到自己肩上,天三次给家里所有人炫耀,得意不行。
宫越换好衣服下楼时候,就看见叶闪闪正把小猫放在地毯上,他自己也蹲着。
小猫匀速地往前走,他也跟着点点挪动,嘴里还念念有词地计算,他到底需要走多慢,才能和小猫在相同单位时间里,走相同距离。
听见脚步声,叶闪闪抬头,仰望宫越,然后挥挥爪子,
“哥,想快个月,终于想好,给小猫取个威武霸气名字,叫凯撒!”
宫越脚步顿,看眼手掌大小猫,视线又落到叶闪闪脸上,认真夸奖道,“很好听。”
“也是这觉得!”叶闪闪得瑟地点头,对这个名字显得特别自豪,看宫越正在换鞋,干脆就和小猫起蹲在门口,眼巴巴地看着宫越,然后叹口气,
“凯撒啊,越越哥哥要出去辛苦地给们挣零花钱。”
宫越看着表情可怜兮兮地盯着自己人,两步走到他面前,单膝半跪在地毯上,倾身亲亲他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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