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你好看衣服明明也不少啊。”
纪锴:啥意思,啥叫好看衣服‘也不少’?
明明全部都是好看衣服!老子品味谁敢不服?不买则已、买回家每件都是经典款好吗!
“你看,其实这件搭这条裤子效果就会很好,这个衬衫话,和这边这条领带很配。这样,给你把能配成套挂起吧,你自己记好顺序,千万不要弄混。”
纪锴:“……”
利落灰色粗纺厚马甲配衬衫和深色领带,经典青黑色长风衣又让整个格调更上层。
最让沈潜佩服地方是——按理说,原配见小三,都是恨不得生撕对方。
而前夫哥眼中却既没有恨意,也没有视而不见冷漠,就那平平淡淡看过来,从头到尾大写两个字“无感”,像是看着个普通路人。
淡定帝。
完美游离于沈潜各种见过各种固定人设之外,不知道该归为哪类。
沈潜人生中第次觉得,自己是不是跟错东家。
曾几何时,叶氤是他眼里集万千宠爱于身、被上天眷顾幸运小公举。幸运爆棚、独无二。
在校园里,因为清新脱俗而被冷酷霸道富二代少爷和潇洒倜傥万人迷音乐才子同时喜欢。这个人见人爱设定真怎看怎眼熟,活脱脱标准言情小说女主标配。
同样如很多小说设定,叶氤本人长相并没有多倾国倾城。确实挺清秀,也很灵动可爱,但离惊艳还差得远。
却能叫人对他死心塌地,可见其不同凡响逆天桃花运势。
不知道为什,很有种家有贤夫、从吃饭到穿衣都被人彻底接管甜蜜负担。
“你在笑什?”
纪锴觉得自己最近真是彻底完蛋,想到那个
感觉……就像是空降过来专砸玛丽苏小白花场子。
……
纪锴脸上很淡定,心里却在得意自己今天超帅、碾压小妖精。
身从头到脚,衣服是自己,搭配却全是黎未都帮忙弄。
也就是几天前吧,黎总带大堆好菜到他家,给他做超好吃涮锅,吃完之后磨蹭着不愿意走,替他打扫客厅,又开始件件整理他衣柜。
然而,有句话怎说来着?
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
当身雪白如瓷皮肤对上人家前夫哥健康古铜色,纤细瘦弱身板对上人家线条完美高大紧致结实时……
嗯,高下立现。整个小美人明显出现种接近泡沫塑料质地“低配”感。
反观前夫哥,人帅,气质优雅,眼神柔和坚定。从领口到指尖无处不整洁、利落、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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