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段时间,程思齐绞尽脑汁地为无厌熬补药,喝得无厌半夜起来念清心咒。无厌也为程思齐亲自做些药玉,夜间便抓着人给他保养。无厌看不见,上药时便要寸寸摸过去,程思齐边享受着这温柔细致照顾,边叹息。
“都是年轻时候不懂事,都松……”
“再胡说。”
无厌听这没溜儿话,定要巴掌下去,拍得程思齐屁股声脆响。
后来程老头是真成老头,便也骚不动,俩人熄灯,就窝在块像两只仓鼠样轻声细语,有搭没搭地说话。
但无厌却仿佛全然没有感受到般,自然而然地擒住那只手,贴到唇边吻吻。
手主人立刻泄气。
“知道甜吃多不好,不吃……”
程思齐凑过去点,伸手去拽无厌下颔上垂下来绺花白胡子,“俊老头儿别生气,给大爷笑笑。”
说着,晃晃那缕胡子。
程思齐拐棍不太耐用。
几年里,无厌给他削许多根,都被他因着这样那样原因给磨坏,折断。
无厌做拐棍自然是结实,但架不住程思齐这小老头太浪,早上还在城东头钓鱼,晌午便要跑到城西下棋。
整个午后都是走街串巷,搜罗着满城小吃美味,然后到晚间,便样样摆到无厌面前。
美其名曰,趁着口牙还在,赶紧吃。
从白日来个脚气病人,说到忘喂鸡浇花,互相抱怨通,然后又抱着对方小声哄着。
无厌任他揪着,把人揽过来点。
两人都已过知天命年纪,在凡人寿数中,是实打实老头子。
程思齐白发再不需要人数着告诉他,早已是花白半个脑袋。无厌许是因着爱笑,眼下和唇角都生出细细笑纹,淡化他早年身戾气,变得温文可亲。
老,日子其实也没什变化。
唯令两人都有些遗憾,便是不能做些晚间床事。毕竟是老,程思齐担心无厌腰子,无厌怕程思齐太伤身子。
无厌也纵着他。
或许是以前修行练剑落下病根儿,到凡俗应发作。程思齐手臂和腿脚儿都不太灵便,阴天下雨疼得厉害。若是不勤走动着,恐怕要不多少年,就得瘫在床上。
“又吃甜。”
闻到鼻尖酥酪甜香,无厌握程思齐手腕,正好将他再度偷偷伸向纸包手按住。
手掌下腕骨不似多年以前细瘦有力,劲秀姣好。反而透着股干枯瘦弱之感。抚过去,肌肤也不再紧致细腻,带着些许粗糙纹路,干巴巴,老态尽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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