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要是彻底火,出各种周边,凡是涉及到版权,还是有他2%,只是这种情况非常少见。
粗粗看圈,千原凛人感觉比较满意。他现在毫无名气,作为新人能拿这种合约就不错,估计是赶上新增卫星频道,编剧数量也不足,他又看起来有点水平,编成委员会便在村上伊织力荐下让他这个外来户试试。
至于独占版权,那别做梦,电视台不投钱不给播放渠道,再好剧本都是废纸,文不值。
但这合约唯不好地方就在于,这合约不是和东京放送TEB签,而是和个叫做“江之丸”制作公司签,也就是他被“江之丸制作公司”临时雇佣,然
万円左右。
除此之外,还约定这期间他所有作品版权及衍生版权都归东京放送TEB所有,但他可以享受版权收益2%。
这也是日本制作局体系特色。
拿拍电视剧打个比方,日本电视剧般都是电视台投资拍摄,外来资金占比很少,那电视台自然要占版权收益大头,般能有70~90%不等,而余下10~30%,全分给剧组创作组人,也就是制作人、导演、副导演、主创编剧、分集编剧、主演、担当演员(重戏份配角)以及作曲家、特效师、剪辑师等后期创作人员。
每个人份额不定,看资历和贡献大小,不同片子情况也不同,算是鼓励大家好好干活,争取做出大卖作品,奖金样性质。
至于普通工作人员,比如助理导演、编剧助理、场记、摄像师(大匠型可能进创作组)、录音师、道具师、服装师、打杂小弟小妹之类,这种是工作组,领固定薪水,从剧组拍片预算里走,不涉及版权分成。
2%看起来不多,但也不能说少,像是片子拍完,东京放送TEB自己播,那当然不给钱,但卖给同网地方电视台或是海外电视台可是收钱,般集5~10万円,这里面就有千原凛人2%——算五万集,每播集,他就会有千円收入,季播完就是万两千円,那三四十个地方电视台都播圈,就是四五十万円收入。
要是首播收视率特别好,卖二十万、三十万円集也正常,那时这2%版权收益还要翻好几倍。
当然,电视剧也就热乎当季,以后播放次数就会大幅减少,但仍然是个细水长流收入——这个受版权法保护,长达二十五年。
此外,还可以出光碟、录像带,无论是出租还是出售,赚到版权钱里面都有他2%,时间久也是很不错,算是聚沙成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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