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时君愣了一下,“我记得那天,我在台上介绍项目,你本来低着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抬头瞧着我,猛地一看还挺凶,其实顶着一副要哭不哭的可怜相,我还以为是我哪句话得罪你了。”
他说着说着就笑了,是很开怀的笑。
笑意还停留在眼尾的细纹时,他小心地掀起向初指头上的棉花球,确定没有再渗血,取下来,起身扔进了墙角的医疗垃圾桶。
向初低头看着指尖凝住的一点血珠,心跳一热,有种很想哭的冲动。
虽然这么想挺矫情的,但他还是忍不住。
在自己的大衣里,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别看。”
还没等向初反应过来,占据鼻腔的消毒水味就被强势换成了谢时君的味道。
谢时君的大衣敞开着,他的鼻梁刚好抵在一颗衬衣扣上,他闻到那股熟悉清淡的薄荷味中,似乎还混杂着一缕中午那场情事残余的*靡气息。
他用另一只手搂住谢时君的腰,在他身前蹭了蹭,心说虽然我不怕,但是我要装作我很怕,毕竟撒娇老gay最好命。
等待化验结果时,向初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按着指腹上的棉花球,跟谢时君闲聊。
如果早一点遇见谢时君,他可能不会生那场病,就算病了也会被带到医院,紧张兮兮地把能查的都查一遍,挂专家号,排队有人陪着,查血的时候理所当然享用一个拥抱,连止血棉球都不用他自己处理。
他希望这是他最后一次矫情,以后他不想再跟谢时君卖惨了,不想一再强调自己的生活被失恋弄得一塌糊涂。
他要谢时君爱他,不是因为可怜他,而是要谢时君发现,向初是值得他去爱的。
取完化验单,两人回到内科,将化验单交给医生,医生扫了几眼,确定了向初没什么大碍,只是急性的过敏反应,开点药回去按时吃就行。
走之前,谢时君细致地问了医生有什么需要忌口的,医生连头都没抬,一边对着电脑敲病例,一边说:“该吃啥吃啥,别吃会致敏的食
“我都好久没来过医院了,其实去年年底,我生过一次病,高烧三十九度,自己瞎吃药给吃好了,很神奇吧。”
“你挺厉害啊?”谢时君瞪了他一眼,“都多大的人了还瞎吃药,没吃坏是你命大。”
命大的人继续说:“但是你知道吗,我病好以后回去上班那天,正好是平安夜,你送了我们研究组每人一个苹果,包装特别好看,那是我第一天见到你。”
虽然初印象不怎么好吧,谁让你讲话的时候一股子官腔,还说什么共同的科研目标,听着就烦。
当然,这段话被向初自行掐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