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珩发过来是张截图,上
桌上横七竖八地摆排酒瓶。
“他算个什玩意儿,弹个破吉他,还以为自己——”
陆延想到这,猛地睁开眼,睡意全无。
时间在这片漆黑又寂静夜里显得异常迟缓,陆延躺半个多小时,最后抬手去够枕边手机。
刷会儿网页之后,他点开微聊,犹豫会儿,最后点开那片黑色头像。
陆延躺到床上,闭上眼。
眼前变成片黑,但张张脸仍无比清晰地浮现出来,矮个子主唱,贝斯手,键盘手……
那是他正式加入第个乐队。
名字他还记得,挺幼稚,叫黑色心脏。
虽然高中之前也加过两个乐队,不过那种学生组成校园乐队向来不长久,撑不过半年便解散。说解散也不太正确,事实上那会儿还并没有什‘解散’概念,只是大家逐渐都不去彩排,排练永远缺人。
走之前,手在他头顶拍拍:“狗儿子,走。”
“……”
陆延说,“滚。”
肖珩走后,房间里空下来。
陆延先是抽根烟,点上烟之后把打火机往桌上扔,然后才拿起那张纸,就着烟雾去看那几个英文字母,最后把它和张稚嫩脸联系在起。
陆延看着那片黑,手指点进输入栏。
但想想也没什可发。
他反复进输入界面,几分钟后,肖珩信息倒是先来。
[肖珩]:?
[肖珩]:[/图片]
上高中之后玩乐队这件事才变得正式些,开始去酒吧演出挣生活费。
那会儿他什样?
陆延记得那会儿他周末和假期睡在酒吧杂货间里,反复听首歌,尤其里面那句:justgottagetout,justgottagetrightouttahere.
(必须出去,必须逃离这个地方)
陆延想着想着,觉得有些困,但脑海里最后冒出来场景,是个灰暗KTV包间。
是刚开始玩乐队那会儿总跟在他屁股后头跑个初三男孩。
那孩子天赋不错,尤其在陆延教他吉他之后,技术突飞猛进。
耳边仿佛响起处于变声期、男孩粗哑声音,那声音喋喋不休地追着他说:“听说你是这吉他玩得最好人。”
“总有天会玩得比你更厉害!”
“这次数学和英语加起来都不超过60分,不过成绩差也有好处……妈本来不愿意让学这个,但她想通,只要以后能考上大学,什大学不是大学。等考上音乐学院,到那个时候再来找你,你跟认认真真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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