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案件中所有细节,过程,都被陆司语分析遍。其中有些是推论得出,有些还未做证实,但是大部分有理论依据,切解释听起来合情合理。
“你
此时庄易脸上,满是惊讶和震撼。在侃侃而谈时,陆司语整个人就像是会发出光般,有种让人臣服魔力。
“能够想到这些,还是宋队提醒。”陆司语说到这里,抬头看向宋文。
宋文问:“是在上次会议时提出双重人格可能性启发你?”
陆司语双好看眼睛看向他:“不光如此,你之前指出点,在们接触到第起案子中,李铃脖子上痕迹明显比其他案件要多很多,是反复勒压造成。今天才想通,那是因为凶手接受刺激以后,激发次人格,在进行人格转换之中,出现认知迷茫。也就是说,在那次行凶过程中,两种人格混乱切换,让他时而忘记自己目,忘记自己在哪里,在做什,因此,杀人过程出现反复。”
也就是说,在杀害李铃时,两种人格还都不稳定,是错乱,曾经交叉出现,而越往后发展,他变态人格就越来越占有优势,越来越开始占据这具身体主动。
陆司语稍微停顿几秒,进行总结,“大部分人格分裂者或者是多重人格都有不完美童年,他变态人格应该早就形成,这多年直沉睡,不常出现,不知道是什刺激他,可能是从第案开始,也或许是更早,他变态人格觉醒。正是这个次人格出现,让他变成杀人魔。”
庄易又问:“那凶手为什会化妆呢?又是为什要给被害人化妆呢?”
“凶手对女性是有仇恨,这点从诸多,bao力伤害可以看出来。但是他对化妆十分精通,认为这源自于他自认知。”陆司语继续分析着。
“凶手可能有天生功能性障碍,所以从小就和正常人不太样,他可能在年少时就失去母亲,化妆是种性别倒错,他是在追忆母亲,同时在反思自己。他认为自己不是位完整男人,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女人,也就是用女性身份逃避现实。他把化妆视为神圣而浪漫步骤,就像是毛毛虫变成蝴蝶张开翅膀那个过程。”
“化妆是个让受害人达到凶手心目中完美女性手段,在这个过程中,他希望女人是活着,又足够安静。他在暗夜里,打着灯,对女人脸仔细描绘。随后他开始勒颈,女人苏醒,进行挣扎,他获得最终满足。他在用这个过程,取代生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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