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得只有靠近才能看出鹿角形状,远远看去,只有白皙皮肤上抹玫瑰金,精巧低调中带有丝可爱。这条锁骨链也是段修烨挑出来,虽然小点,不够闪亮亮,但他认为造型很适合小顾。
“这条锁骨链也不错。”
就这个吧……
看上去比较便宜!
大不等回去之后找同款,攒钱咬咬牙自己买个。
“想要这对,”
顾珏眼睛快粘在上面,犹豫半分钟后,终是底气不足开口:“……可以吗?”
要是大元帅拒绝他话,他就原地挖个洞将自己埋起来!
他看看金鳞,又瞅瞅大元帅脸色。
就这会功夫,狗血作者顾小珏已经觉得自己选错选项,像《老公爵》里主角风行致,就是拒绝公爵天价礼物引起公爵注意,展开钱没少花苦也没少吃浪漫爱情故事。像他这种被漂亮金耳饰吸引住肤浅精灵,注定入不霸道猛1眼叭!
要是看到这对耳环之前,给顾珏看堆金饰,让他选择其中样带回家,别管什样式,他肯定只有个答案——
大。
越大越好。
真男人脖子能扛得很,大金链子安排上,主要表现出个阔气。
然后带回去融卖钱。
想通后,顾珏也没有不舍得,看这锁骨链上鹿角也顺眼起来。然而,当他抬眼看向大元帅时,却发现他唇线不弯,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难掩失落:“不贵,你别担心价钱,这些对来说全都很便宜,特别是那对耳饰,原材料最便宜就是它。”
才怪。
他龙鳞可遇不可求,在黑市里有价无市。
他出征
意外地,大元帅勾起唇,笑意跃于眸中。
“当然可以,”
他声线里是浅显易见愉悦:“本来就是让你随便选。”
他太大方,顾珏更不好意思:“这个很贵吧,要不还是选别吧。”
顾珏费好大劲,目光移向第层锁骨链。
可是在看到这对流转着异彩金鳞耳饰后,没怎戴过金银珠宝顾珏才发现,世界上真有价值连城,而且只要和它对上眼,即使拿着多少个城池来换,也不舍得卖掉宝物。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眼即万年。
从见到第眼,就开始想象它触感。
当段修烨说要在整套首饰里让他选件时,顾珏打定主意选最小巧,看着最便宜带走,就当留个心意作纪念,好歹是来过大城堡,见过大风浪人。
而这对金鳞耳饰,看就超昂贵。
稍微有点鉴赏力,就看得出它和上面月桂树冠不是个等级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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