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忘记了它,它难受得快要死掉了。它以前说过的吧,做人类有什么好的,又累又烦人。
一只手轻轻地摸上它的脑袋。
里给那人找了个小板凳摆摆好。
那又如何,野兽的本能还给了他强烈的占有欲,可是他抑制不住地伏低姿态对这个人无底线地讨好。
最高明的陷阱是让野兽自己心甘情愿地踏足,最牢不可脱的项圈是它亲手给自己带上的那一个。
即使只是一颗无意经过的流星,但是那却成为了它生命里唯一追逐和祈求的光。
所以这个人的再次出现,一度让它以为自己在做梦。
他从那个从出生以来一直伴随着他的笼子里挣扎逃出,一伤去了半条命。对这个人的执着生长在与生俱来的本能里,一旦失去就是摘胆剜心。它唯一害怕的就是就这样再也见不到这个人。
它这么多日夜以来寝食难安的心终于落回了原地。咚一声,连他自己都恍惚。太好了,他是安全的。
可是,什么叫做忘了它?
他看自己的眼神那么陌生,他毫不在乎地把自己交给了第二个人,他说丢掉的时候连语气不用变一下……是完全忘记了。
人类真是世界上最绝情的动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