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小孩虽说听不明白,不过还是能看懂他眼中善意,于是跟着呵呵笑,眼睛也亮闪闪。
沈千凌也笑着看他。
要是生在普通人家,定也是个可爱小孩啊。
让人十分受不。
那缸玉米装得满满当当,煮成粥也能吃不少时间,再加上先前打熊肉,虽说算不上美味,却也总算不用再饿肚子。几天工夫下来,野小孩已经与大家都混熟,而且大概是感激当初叶瑾帮自己治伤,尤其粘着他。
在雪原里闲得无聊,叶瑾也很乐意与他聊天。暗卫成天见他二人指手画脚,都觉得有些纳闷——这样也能聊天?
“你能听懂他说话?”沈千凌也很疑惑。
“不然呢,你以为在做什。”叶瑾道,“他已经没家人。”
”
众人闻言心里都有些沉重,觉得小孩有些可怜。
“先前多挖个雪洞,他若想留下,正好能住进去。”叶瑾将小孩带到雪洞前,连说带比划,总算让他明白意思。
“好不好?”叶瑾问。
小孩连连点头,刺溜下就钻进雪洞里,叫都叫不出来。
“真假。”沈千凌不信,“方才也直在这里。”但是句也没听懂。
叶瑾直白道,“因为你太笨。”
沈千凌:……
还是亲嫂子吗。
“他亲人先前被那头白熊吃,当日在林中看到连城孤月杀白熊,所以才会跟过来。”叶瑾伸手揉揉野小孩脑袋,“幸好遇到们,将来带你回中原,过好日子去!”
叶瑾哭笑不得,沈千枫搂住他肩头,“回去吧,风雪要来。”
叶瑾看眼天边,叹气道,“黑漆漆,也不知何时才能放晴。”
“吉人自有天相,不必担心。”沈千枫带着他往回走,“说不定这个小孩便是老天爷派来帮们,信不信?”
“不信。”叶瑾果断摇头,点都不给他男人面子。
暗卫在边听到后啧啧,叶谷主简直不软糯,要是换成家夫人,定会揪住衣角,歪着脑袋撒娇说些“当然相信呀”之类萌萌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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