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了的话,今天就到这里?”沈千枫握住他的手,“本来自己身子就不舒服,再坐下去,我要心疼了。”
“外头没几个人了,都看完吧,大伙排队也不容易。”叶瑾擦擦手指上的糖渣,然后叫暗卫又放了一人进来。
沈千枫此时恰好从侧门出去,拎着小茶壶装水,因此也没看清进屋的人长什么样。
“你哪里不舒……咦。”叶瑾话说到一半抬头,觉得有些意外。
面前的男人打扮奇异,看上去不像是中土人,很是眼生。
先是一嗓子叫出来,其余人顺着他的眼光纷纷看过来,也笑着挥手,现场顿时又更热闹了些,不过倒也没有抢位混乱——仓禀足而知礼节,大楚国富兵强,楚渊对教育又极其重视,所以就算是平头百姓,也大多很有几分儒家风范,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整个国家都是欣欣向荣的模样。
叶瑾也是笑着冲大家打招呼,而后便进了善堂,准备替百姓看诊。沈千枫抬了把椅子坐在他身边,一来帮忙,二来看着也安心。
于是百姓便又忍不住纷纷感慨,真是恩爱啊,神仙眷侣什么的,真不愧是沈公子的哥嫂。
非常惹人羡慕。
对于叶瑾来说,治这些头疼脑热自然轻而易举,因此速度也很快,周围负责写药方的几个小童子下笔如飞,还是赶不上他说的速度,纷纷苦着脸求助看沈千枫。
“叶谷主,他是我家老爷的客人。”旁边一个管家打扮的人赶忙解释,“是从高丽国来的。”
“哦,高丽国啊。”叶瑾想了想,“好像有些印象,东北那头的附属小国?”
“是啊是啊,我家老爷名叫孙刚,不知道叶谷主有没有印象。”管家道。
“自然。”叶瑾点头,“你家咸菜很好吃。”
“我就知道叶谷主记得。”管家笑道,“没错没错,我家老爷就是开咸菜店的。这位高丽商人先前一直负责提供异国泡菜,后来生意做
“你们看他做什么。”叶瑾本来想怒一怒,不过后来想想这是在外头,于是咳嗽两声做掩饰,顺便取了纸笔,自己低头写方子。
屋内炉火很旺,所以叶瑾脱了外袍,只穿着一身青绿纱衣,愈发衬得整个人清秀雅致,眼睑乖乖垂下,双唇微微抿起,连握住狼毫的手指都是说不出的纤细白皙,沈千枫不由便看得有些痴迷。
“好了。”叶瑾写完方子,将墨汁吹干递给面前的老者,“回去煎服三天,腰就会不疼了。”
老者千恩万谢,硬是给叶瑾放了一包花生糖,才高高兴兴转身离去。
“累死了。”叶瑾伸懒腰,然后随手拿了一块糖,一边自己吃一边递给沈千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