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提库斯·庞德从未学过驾驶。他不是那种墨守成规的老古板。他关注科学的最新进步,也不会犹豫尝试——比如,在治疗他的疾病时。然而,让人措手不及的变化节奏却让他禁不住担心,忽然之间,形状各异、尺寸多变的各类机器就涌进了人们的视线。随着电视机、打字机、冰箱、洗衣机变得随处可见,甚至连田埂上都布满了电缆塔,他有时候就会想,对于饱受生命考验的人性来说,这背后会不会隐藏着一些还不为人知的代价。毕竟,纳粹主义本质上就是一台机器;所以,他并不急于融入新技术的时代。
因此,当他向必然的趋势低头,在同意自己需要一辆私家车后,他就把这些全部交给了詹姆斯·弗雷泽处理。詹姆斯·弗雷泽出了一趟门,开着一辆沃克斯豪尔维洛斯四门轿车回来了,就连庞德也必须承认,他选车的眼光很好;稳固,宽敞。弗雷泽当然像个孩子一样兴奋不已。那辆车配置有六缸引擎,启动并加速到六十迈全程只需二十二秒。冬天,车上的加热器还可以融化挡风玻璃上结的冰。庞德也高兴,不过只是因为这下他就能去他想去的地方——还有,它那沉静而低调的灰色外观不会让他的到来过于引人注目。
由詹姆斯·弗雷泽驾驶着那辆沃克斯豪尔,从伦敦出发一路马不停蹄地赶来,三个小时后终于停在了派伊府邸门外。石子路上已经停了两辆警车。庞德下了车,活动了一下腿脚,很高兴终于从那个有限的空间被释放出来。他不慌不忙地打量着面前的府邸,欣赏着这座宏伟、优雅,英伦感十足的建筑。他立刻就判断出,这幢宅邸已经传了家族几代人。任凭时间的洗礼而岿然不动,周身散发着一种笃定的气韵。
“丘伯在那儿。”弗雷泽咕哝了一句。
警探熟悉的面孔出现在大门口。弗雷泽在他们出发前给他打过电话,丘伯显然是在等候他们。他的身材发福,整个人兴致勃勃。他留着奥列弗·哈台[1]标志性的小胡子,穿着一套不合身的西装,西装里面是他妻子新织的淡紫色毛衣。他又胖了,这是他一贯给人的印象。庞德有一次评价他“长了一张像是刚饱餐了一顿美味佳肴的脸”。他跃过门前的几级台阶向他们走来,显然很高兴见到他们。
“庞德先生!”他大声喊道。他总是用德语称呼他“先生”,就好像在不经意地暗示庞德,他在德国出生是他性格上的某种缺陷一样。毕竟,他也许是想说:不要忘了谁是战争中的赢家。“得到你的消息,我十分惊讶。你不要告诉我,你还和马格纳斯爵士有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