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丘伯能从你发现那条线索里查出什。壁炉里纸片,上面有个指纹。那可能会告诉们些信息。”
“它已经告诉很多信息,”庞德说,“让感兴趣不是指纹本身。它没有任何帮助,除非它属于某个有犯罪记录人,对此表示怀疑。但它是如何出现在那里,以及为什那张纸会被烧毁。这些其实是问题关键。”
“而且知道,你已经有答案。事实上,打赌你已经搞清楚整件事,你这个老油条!”
“还没有,朋友。但们稍后会与丘伯警探聊聊,们会看到……”
弗雷泽想要追问更多细节,但他知道庞德会拒绝透露。向他提出个问题,你能得到最好回应就是个信息量极少或者没有价值回复,而这本身要比完全没有回复更让人郁闷。他们吃完早餐,几分钟后,离开旅馆。他们刚迈进村庄广场,最先留意到件事就是:公共汽车候车亭旁边布告栏空空如也。乔
他和弗雷泽办第个案子:在从帕丁顿发出三五〇列车上,詹姆斯·弗雷泽都没注意到他同行旅伴实际上已经死。有很多人感到惊讶,他竟然能在侦探助理职位上干这久。事实上,庞德觉得他得力之处就在于他迟钝。弗雷泽就是张白纸,他可以在上面写写画画,尽情书写自己想法:他也像块干净玻璃,可以让他照见自己思考过程。他做事很有效率。现在,他已经点好庞德喜欢吃早餐——杯黑咖啡和颗煮鸡蛋。
他们默默地吃着,弗雷泽为自己点全套英式早餐,那花样多变食物总是让庞德感到不知所措。等他们吃完早餐,他才开始解释这天安排。“们必须再次拜访桑德林小姐。”他宣布说。
“绝对要。有想过你会想要先从她开始。简直不敢相信她会贴出这样张布告。还有给马格纳斯爵士写——”
“认为那封恐吓信不太可能是她寄。但是同台机器打出来,这点毫无疑问。”
“也许有其他人可以接近那台打字机。”
“她在医生诊所工作。这就是们要去地方。你必须先搞清楚诊所几点开门。”
“当然。你想让她知道们要过去吗?”
“不用。觉得们突然露面,给她个惊喜会更好。”庞德喝口咖啡,“同样有兴趣,解更多女管家玛丽·布莱基斯顿死亡细节。”
“你觉得两者有关联?”
“毫无疑问。她死,入室盗窃,马格纳斯爵士被害,这肯定是同方法上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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