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会的。我就这么写。”紧接着,眨眼的工夫,她突然冒出一句,“我不认为他是z.sha。”
“你说什么?”
“我不认为!”她脱口而出,仿佛从我进门的那一刻她就想这么做,此时再也按捺不住了,“我告诉过D.S.洛克,但他不听我的。艾伦并没有z.sha。我一秒钟都不相信他是z.sha的。”
“你认为这是一场意外?”
“我认为他是被谋杀的。”
欢用钢笔写字,不相信电脑。他不想和他的作品之间阻隔着各种现代技术。他总是说,他喜欢用吸满墨水的钢笔把字一个个写在纸上。他说,这样感觉和自己写的文字更亲近。我帮他给他的粉丝回信。人们会给他写信,每封信都很真诚,但他没有时间一一回信。他教我如何用他的口吻写信。我负责把信写好,然后他再签名。我还帮助他搜集资料:毒药之类的东西。介绍理查德·洛克给他的人也是我。”
理查德·洛克应该就是那位给查尔斯打电话,通知他艾伦死讯的警司。
“我在萨福克郡警察局工作,”克莱尔解释说,“在伊普斯威奇镇。我们在博物馆街上。”
“你是警察吗?”
“我在人力资源部工作。”
我盯着她。“谁会想这么做?”
“有很多人。有些人嫉妒他,有些人不喜欢他。梅丽莎,就是其中
“你有帮他录入《喜鹊谋杀案》吗?”我问道。
她摇了摇头。“《金酒与氰化物》那本书之后我就没有了。事情是这样,你看,呃,他从来都没有给过我任何报酬。他在某些方面对我很慷慨——帮我买了这栋房子,会带我出门之类的。但是在我完成三本书之后,我建议,也许他要给我……我不知道……一份工资什么的。这合情合理。我并没有要很多钱。我只是觉得我应该得到报酬。不幸的是,我搞砸了,因为我立刻就看出来我惹他心烦了。他不是个吝啬的人——我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认为雇用我是不合适的,因为我是他的姐姐。确切地说,我们没有争吵,但在那之后他就亲自录入手稿。或者也许他让詹姆斯帮忙。我不知道。”
我告诉她书稿缺失了部分章节,但她也帮不上忙。
“我没有读过。他也从来没给我看过。以前每本书出版前我都读过,但在我们争吵过后,他就再也没有向我展示过。你知道的,艾伦总是那样。他非常容易被得罪。”
“如果你想写他的话,你应该把这些全都写下来。”我说,“你们两个一起长大。他一直都觉得自己会成为一名作家吗?他为什么要写侦探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