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就告诉你了。我正在写一部小说!”
“小说对你很重要。可你却停下来创作一部戏剧。”
“是有人让我写的。每年都会有一名员工写一个剧本,教职工来表演。这是这里的传统。”
“那个人是谁?谁让你写的?”
弗利特犹豫不决,似乎不愿意报出名字。“是格拉文尼先生。”他说。
他目击者都被炸死了。”
“当你发现他在这里教书时,你一定十分震惊。”
“我感觉恶心,每个人都和你一样。他们很钦佩他。他是战争英雄,是模范父亲,是大家的知己,而我是唯一看穿他的人——我早就该杀了他。我实话实说。不要以为我没有想过。”
“你为什么留在这里?”
格拉文尼耸了耸肩。在弗雷泽看来,那段经历让他筋疲力尽。他耷拉着肩膀,垂着浓密的胡须。“我无处可去。因为我和杰玛结婚,特维德才给了我这份工作。不然你以为一个没有任何资质的跛子怎么谋生?我留下来是因为我不得不留下,我尽可能地避开莫里斯顿。”
庞德点点头,弗雷泽知道他没必要问这个问题。他早就知道了。“你创作《暗夜的召唤》是为了纪念你父亲,”他继续说道,“你和我说他最近刚去世。”
“一年前。”
“然而,当我到你的住处拜访的时候,我觉得很奇怪,房间里没有他最近的照片。牛津入学的那天,是你母亲陪着你。你父亲不在。他也没有出现在你的毕业典礼上。”
“他生病了。”
“他已
“甚至在他获得奖章时,在他被授予大英帝国勋章时?”
“这对我来说毫无意义。你可以把一块金子镶在一个懦夫和骗子身上,但这不会改变他的本性。”
庞德点点头,好像这就是他希望听到的那个答案。“所以这件事的核心矛盾在于,”他说,“福莱公园唯一有动机杀死约翰尼·莫里斯顿的男人同样是不可能实施这次作案的人。”他稍作停顿,“除非,也就是说,还有第二个人也有动机,甚至是同样的动机——来学校的目的明确是为了复仇。”
塞巴斯蒂安·弗利特意识到侦探正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他挺直身体,血色涌上脸颊。“你在说什么,庞德先生?我没去过西迪雷泽格或是它附近。我当时不过十岁。年纪太小,无法参战!”
“确实如此,弗利特先生。即便如此,我们见面的时候,我就说过,在乡村的一所预科学校担任英语老师,对你来说似乎大材小用。你以牛津大学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你年轻,有才华,为什么要选择在这里埋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