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来,繁和也就不便再说甚。其实,他原本就没有资格干预这件事。
晴美把秀代送回田村家后,也起住下来,但她明天早就要出门。虽然公司周六休息,但她明天有项很大工作,要在绕行东京湾观光游览船上主办场派对。明天是圣诞夜,两百张票在转眼之间就销售空。
她躺在被子中,看着天花板上熟悉污渍,不由得感慨万千。她仍然无法相信这栋房子已经属于自己,和她当初购买自住公寓,是不同感觉。
当然,她不会卖掉这栋房子。虽然秀代以后会离开人世,但她打
刻终于画上句点。
得知姨公来日不多时,晴美就直挂念件事。就是关于遗产问题。说得更具体点,就是他们房子问题。虽然他们家以前很有钱,但如今几乎没剩下任何财产。
这两、三年,不动产价格持续攀升。虽然他们房子离东京大约两个小时,交通并不方便,但还是具有相当资产价值。他们女儿、女婿,尤其是繁和不可能不打这栋房子主意。他仍然在做些搞不清楚内容生意,但从来没听说他们成功过。
果然不出所料,在姨公去世满四十九天之后,公子联络秀代,说想要谈谈遗产继承问题。
公子提议,由于房子是唯财产,由秀代和公子各继承半,但房子不可能分割,所以把房子过户给公子,由专家评估房子价格后,公子将半现金付给秀代。当然,秀代日后可以继续住在那里,但要付房租。公子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要给秀代钱,刚好可以抵销房租。
这种方法在法律上行得通,听起来也很公平,但晴美从秀代口中得知这件事时,就觉得其中有问题。按照公子提议,房子要过户给她,而且她不必付秀代毛钱。之后,公子随时可以卖掉房子,虽然房子还有人居住,但那是自己母亲,要赶走并不容易。旦公子要赶走秀代,就必须向秀代支付原本用来抵销房租金额,但她算准日子久,根本没办法告她。
晴美觉得公子是秀代亲生女儿,不至于把事情做得这绝,八成是繁和在背后搞鬼。
于是,晴美向秀代提议,那栋房子由她们母女共同继承后,再由晴美向她们母女买下房子。她们母女可以各收下半现金,她当然会让秀代继续住在那栋房子。
当秀代向公子提议这件事时,繁和果然出面干涉,质疑为甚不接受他们提议。秀代回答说:
“认为由晴美买下这栋房子是最理想解决方式,就请你们成全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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