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归属感,这种归属感在巴克峰已经消失了多年。有时这种感觉让我痛苦。我想,没有哪个亲妹妹爱陌生人会胜过爱自己的哥哥,又是什么样的女儿比起父亲会更喜爱自己的老师?
尽管这并非我所愿,我还是不想回家。我更喜欢自己选择的家庭,而不是被给予的家庭,所以我在剑桥越开心,我的开心就越因为觉得自己背叛了巴克峰而散发着恶臭。这种感觉变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一种我可以在舌头上品尝、在呼吸中闻到的东西。
圣诞节我买了一张回爱达荷州的机票。启程前一天晚上,我们学院举办了一次晚宴。我的一位朋友组织了一个室内唱诗班,要在晚宴上唱圣诞颂歌。唱诗班已排练了好几个星期,但在宴会那天,女高音得了支气管炎。那天下午,我的电话响了,是我的那个朋友。“麻烦告诉我,你认识会唱歌的人吗?”他说。
我已经多年不唱歌了,而且从没在爸爸不在场时唱过,但几个小时后,我加入了室内唱诗班,登上了大厅里巨大的圣诞树上方的椽子附近的平台。我珍惜那一刻,很高兴能再一次感受音乐从胸口浮上来的轻盈感。我也想知道爸爸会不会冒着进入大学和这个国家的风险,来到这里听我唱歌。我相信他会的。
巴克峰还是老样子。公主被积雪覆盖,但我还能看到她腿部深深的轮廓。我到家时,母亲正在厨房,一手搅拌炖汤,一手拿着电话解释益母草的特性。爸爸的桌子仍是空的。母亲说,他在地下室,躺在床上。他的肺里好像有什么东西。
一个身材魁梧的陌生人慢吞吞地从后门走了进来。过了几秒钟我才认出那是哥哥卢克。他的胡子那么浓密,看上去和他养的山羊一样。他的左眼是白色的,已经瞎了:几个月前,他的脸被彩弹枪击中。他穿过房间,拍了拍我的背,我盯着他剩下的那只眼睛,寻找熟悉的东西。直到看到他前臂上凸起的伤疤——一个两英寸宽的对勾,正是被大剪刀伤到的地方——我才确定这个人就是我的哥哥。[7]他告诉我,他和妻子还有一群孩子住在谷仓后面的一间活动房里,他在北达科他州的石油钻塔上工作赚钱。
两天过去了。爸爸每晚都上楼,坐在扩建的“教堂”里的沙发上,一边咳嗽,一边看电视或者读旧约。我每天不是学习,就是帮母亲干活。
第三天晚上,我正坐在餐桌旁看书,这时肖恩和本杰明从后门拖着步子走了进来。本杰明正对肖恩说他在镇上的一场小交通事故后跟人打架的事。他说,在他下卡车与对方司机对峙之前,他把手枪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