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把他指给你看昵?”
“那也许认得出。你是说到警局指认?嗯,想可以,。”
告诉他,他记得可能比他以为要多。问他那人职业。
“连他名字都不知道,又怎知道他吃是哪行饭?”
“你感觉。”说,“他是修车工人?股票经纪商?还是卖艺?”
在西二十九街栋大楼三楼,是毛皮业集中区正中心。如果能拿金外套过去,事情会好办许多,但纽约警察企业,不管是官方或非官方,都只肯到此为止。描述外套模样,明显帮助不大,于是便描述金外表。查销售纪录后发现,六个礼拜前金·达基嫩买过件貂皮外套,售货单上签有经手店员名字。他还记得那笔交易。
这名店员圆脸微秃,厚重镜片下是双混浊蓝眼。他说:“高高女孩,非常漂亮。你知道,在报上看到这个名字,觉得似曾相识,可是想不起到底哪儿见过。可怕,那漂亮女孩。”
她和位绅士起来,他回忆,外套是绅士付钱。付现金,他记得。啊,不,这并不奇怪,至少在皮货业里不会。他们零售做不多,而零买顾客大部分都是成衣业人,或是和他们这行相熟人。不过当然,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走进店里买货。但大多是现金交易,因为顾客通常不希望等支票兑现才能领到货。再说,皮大衣往往是买给奢华朋友奢侈品,顾客当然不希望交易留下任何纪录。这就说明为什他们会以现金支付,而且售货单登记不是买主名字,却是金·达基嫩小姐。
那次交易连税总共将近两千五百元。出外随身带着未免嫌多,但也不算新闻。没多久前,自己不也干过?
他能否描述下那位绅士?店员叹口气。要描述那女人,他说,可容易多。他对她印象深刻:她金黄发辫盘在头上,篮色双眼清澈发亮。她试穿几件外套,罩上皮衣显得雍容华贵,但那男人——三十八,四十左右,他猜想。还算高,他记得,但感觉没女高。
“哦。”他说,然后想想,“也许是会计师。”他说。
“会计师?”
“抱歉。”他说,“对他印象模糊。如果当时他穿是皮大衣话,也许就能把你想知道统统告诉你还不止,但——”
“他什打扮?”—棒槌学堂·E书小组—
“西装,想,不过记不清楚。他是那种会穿西装人。只是想不起他当时穿着。”
“再看到他话,你会认得吗?”
“在路上碰到,定认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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