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渐苏唱《七里香》时,眼睛里是写满感情。他高中时就是在舞台上唱这首歌,交到第个男朋友。所以这首歌对他来说意义非凡,每句都是初恋。于是翊王耳旁听着异世之乐,眼中是兰渐苏那双收进满池风月眼,心里荡开绪潮,就像这池被风吹皱滟滟湖光。
然后兰渐苏歌声止,翊王眼神还深深驻在他瞳眸中,神魂也纠缠在里面。
之后又是杯酒,解这个绪潮。翊王说:“此曲果真与众不同,本王以往从未听过。里面些词语,亦是本王深思不透。”
“那些词,还得读过些西洋文本人才钻研得透,王爷自不必去介怀。”
“也是。此曲最妙在音律,新颖独特,当真有几分趣味。”
“是在下不识好货。”
翊王给下人使去个眼色,下人躬身退去。不消半刻时间,琴声和歌声消止,婢女抱琴离去,让晚风领这响。
“此女原是司乐坊里乐仪,琴技与唱功皆是绝。怎知得不渐苏心。”
本是皇上知翊王喜听琴乐,特赏赐给他司乐坊女史。翊王今夜想叫她拨拨兰渐苏兴,没曾想适得其反。未免有些失落。
翊王说着问兰渐苏,“本王有些好奇,你平日里喜欢些什样歌曲?”
兰渐苏惋惜道:“可惜没有钢琴,不然更能唱出歌风味来。”
翊王又听懵:“钢琴是什?”
兰渐苏说:“那是种西方乐器,手指在些黑白相间板上敲啊敲,就能敲出优美音乐。这乐器咱们中原还没有,要问西洋人才知道。”
翊王沉思着点下头:“你说得本王实在好奇,改日要向宫里传教士询问二。”清寒双目唯微乎其微灼火,看向兰渐苏,翊王道,“这歌,你能不能再唱次?”
这歌再唱次,也没什不可以。只是同样歌短时间内唱第二遍,必是唱不出第遍情感,那定会逊色
兰渐苏放下酒杯,撑住下巴沉吟许久,方道:“不要太俗,也不必太高雅。太深奥听不来,肤浅过度实在老土。朗朗上口最好,还得符合大众口味。”
翊王听得好奇,如何也不能凭空想出这种乐曲:“这是什奇乐?”
兰渐苏嘴唇说出三个字:“流行乐。”
“流行乐?”翊王对这个新鲜乐种感到陌生又新奇,“莫不是市井中盛行小调?”
“说不上来,唱给你听。”兰渐苏笑笑说。他拿起根筷子,在酒杯上敲敲,清咳两声,看着翊王唱道,“窗外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句,很有夏天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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