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川先生的眼睛是什么时候失明的?”我忍不住问。
小野仰头想了想:“挺早了,三十岁的时候吧好像……”
那就是差不多二十年了……
“那他很了不起了。”我说,“没想过去别的地方唱吗?”
“我听年纪大点儿的人说这条街好多年前也很繁华的,那时来听大叔唱歌的人很多很热闹了!这些年变化有些快吧,大叔眼睛又看不见,他好像也不想去别的地方。”小野越说越不甘,“我就不懂了,为什么说我们这种人就当不了明星,谁稀罕当明星啊,我的梦想是摇滚啊!”
时间不早,我们向大叔告了辞,男生追上来希望能得到偶像的签名,叽里呱啦说了一堆仰慕的话,语速这么快,有些词都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了,好在硬是靠着同为粉丝的心,让我给查缺补漏添油加醋地翻完了。
塞林格全程冷漠脸听完,问他:“为什么逃课?”
他用的是英文,男生竟然也没听明白,这恐怕不是逃课一两天,得是长期逃课的战绩。男生看向我,一副“哥,说的什么呀”的焦急脸,我要说,塞林格抬手制止了我。
男生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们。
塞林格说你连这么简单的英文都听不懂,还玩什么摇滚?又转头对我道:“原原本本翻给他听。”
可能难得遇到可以懂他的人,不知不觉就对我倾诉了这么多,其实他比我惨,虽然姑爹姑妈也反对我学音乐玩摇滚,但是对小野来说,反对的是自己最亲最重要的家人,那种感觉想必比我糟糕多了。
“哥,签名我不要了,”小野说,“但我真不是那么差劲的人,”他往便利店里偷偷瞄了一眼,低声说,“我不想被塞林格讨厌,这些话请你务必转告他!”
我答应了,小野点点头离开,那背影失魂落魄得像汪洋上的浮标。
“小野
听完塞林格的话男生的失落可想而知,塞林格说完就走了。我回头,看见男生抱着贝斯站在原地,单薄得像根电线杆。
陪塞林格在一家便利店买烟,老觉得身后有视线,走到门口一看,果不其然,逃课boy在店外打转。
他拉着我又说了一大堆,我大致听懂了,他说他不是贪玩才逃课的,他爸不许他搞摇滚,还不许他和大叔学琴,他是气不过才逃课的。
“我就是受不了他看不起大叔!你知道ARMS吧,ARMS吉他手的老师就是大叔当年的学生!大叔要不是因为眼睛的原因……”
我也惊讶极了,ARMS是日本很有影响力的乐队,出道至今已经二十年,我有段时间也常听他们的歌,可惜错过了他们最活跃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