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仔细回想下和那个小孩儿短暂初遇,强行屏蔽掉记忆里那部分难以言喻画面后,心想也没什特别,或是能让人勾起什特别想法内容。况且就凭那小孩儿……那样不同寻常个性,他那天行为怎都和英雄救美搭不上半点边儿,现在回想起来,甚至颇有点狗拿耗子感觉。
但除此之外,他也实在想不到两个人还有什别交集。
被见钟情这个可能性堪堪在脑子里闪过刻,便迅速被他从脑中驱逐出去,这种事情在他这个年龄看起来实在有些啼笑皆非。
确实曾有过不少人以所谓见钟情为借口追求过他,或者向他示好,他心里也直再清楚不过名利场上见钟情钟是什。
那小孩儿却明显与那些人都不大样,哪怕是连对他殷勤方式都直白又单纯,特别是那双看到他便会笑起来眼眸,干净得不掺任何杂质,就是透着股傻劲儿。
入休眠模式——这是温承书最喜欢清晨,平静安闲清晨。
沂市是个永远属于年轻人城市,仿佛每天都有数不清年轻人自以为在这里站稳脚跟,却又在转眼之间迅速消失在如浪涌来人群里,再次成为挤破头想在这里扎根茫茫分子之。
温氏集团正坐落于这个城市最为繁华贸易商圈中心,温承书办公室在公司最顶层,侧边朝阳整面墙被打通成钢化玻璃材质落地窗,视野极为开阔,放眼便能览尽繁华都市。
他从椅背上坐直身子,桌角盒子里那只白色小鸟正将脑袋埋在雪白羽翼下,乖巧而安静地酣睡着。他刚伸出手指靠近,小鸟便警觉地抬起小小圆脑袋,怯怯地望着他。
于是温承书伸半手在半空中顿顿,又收回来。
纵使他温承书看惯好看皮囊,也不得不承认那小孩儿还是足够吸引目光,尤其是那双漂亮眼睛,薄薄眼皮儿,细长眼尾微微上挑,眸子是澄澈而浅淡琥珀色,笑
提防意识还挺强,比它主人强点。
他捏小把小米洒进盒子里,这是昨天夜里回公司时老陈从安保室里那只鹩哥那儿讨来口粮,小白鸟似乎不大愿意吃,只看两眼就又将脑袋埋进翅膀下。
温承书拿起手帕擦擦手指,靠在椅背上盯着小鸟看会儿,莫名想起那个看上去脑袋不太聪明漂亮小孩儿,和他那位朋友戛然而止半句话。
梦中情人?
这个词儿在脑子里出现,他左边眼皮便不由自主地跳下,裸露在外肌肤也突然布上层细细鸡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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