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因为足球。
初下学期冬天,迟迟没有下雪。就在那个冬天,雪把地面覆盖之前,开始懂得点踢球窍门。足球来到脚下之间,能听见自己兴奋呼吸,所有神经都把灵感传导到脚上,髋和脚腕随时准备把这只皮球控制得像是身体部分。无师自通地掌握球旋转,发现要想让球听你话,就要让它在你脚底下旋转起来。只用个月时间,便可以带球时候不用低头看它,让它自如地在脚下打转,然后观察队友正在什地方奔跑,对手正在从什方向向赶来。热爱带球,就像个婴儿热爱妈妈乳头那样,无时无刻不想把它衔在嘴里。讨厌传球,就算是所有人都向扑来,而队友已经排列整齐站在对方面前,也会勇敢地选择独自把球从所有人中间带出来,绕过队友,送进对方门里。这也许是那时生活中仅存快乐。可当时忙着把球踢得更加精湛,根本没工夫想到这是快乐,在生活已经全面褪色时候,足球成紧紧抓住色彩,妄想,在这个操场上重新成为英雄。
当时很多人讨厌和踢球,因为他们会闲下来,除向吆喝着希望把球传给他们,没有别事可做,有几次听见他们声音已经近乎于哀求:李默,传啊,传给!无动于衷,继续让和足球舞蹈。有次足球从侧面飞来,用脚内侧把球轻轻停在半空中,它像只陀螺样在那里旋转。两个人站在身边,他们同时伸出脚希望把球踢走,把身体从他俩之间穿过,在他们以为忘记球已经在身后时候,用右脚后跟把球磕过两人头顶,侧身把球抽进球门。记得所有人都愣在那里,发出难以抑制惊呼。
安德烈也是在那个冬天开始学习踢球,马上陷入痴迷。和不同是,他是个后卫。可是他天生骨头僵硬,两条腿跑起来就像操场上谁在搬条两条腿凳子。而且他运动神经明显不如他理科神经发达,经常是球到近前,露出惊讶表情,好像是在想,咦,它是什时候过来?然后两条腿像是骑自行车样,通乱蹬,把球蹬出去。可他脚却硬得像是石头样,经常把球踢过围墙,如果你不小心被他蹬上,定是个疼痛难当下午。他经常因为踢人惹事,因为他踢人之后自己毫无察觉,对方在地上打滚同时,他已经冲着球追过去,抬起脚把球踢远,有几次不小心踢在倒地人脸上,估计对方时不知道腿和脸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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