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这儿也不是美国。俩人吃饭说话,爸还在和每天样喝粥,站起来说,你为什还在喝粥呢?他说,喝粥有什不好?你给坐下。走过去把粥扬到他脸上。
说,好,别说。明白。她说,你明白什?说,明白你为什和谁都不像。其实当时挺感谢她给讲这个故事,虽然们俩很熟,但是要说说自己事儿,原原本本,这还是头次。想告诉她,她严肃时候,尤其是眼毛上湿乎乎讲故事时候,想去摸她头发,后脑勺那部分。可是什也没说,只是说,明白。其实心里想是,就这回事儿,人无论多小心翼翼地活着,也得损坏。她说,你不明白。是天生这样,生出来就脾气怪,没有牙时候就想咬人。说,不对,是刚才那事儿对你有影响。不用再说。她说,那事儿和没关系,因为根本没那事儿。闷豆要过来。说,没那事儿?她说,没那事儿,然后指指大腿上书,那事儿是这小说里,顺口胡编,把爸妈编进去。闷豆过来,快扒。等扒完,她已经把书收起来,到后来也不知道那书叫什名字,真他妈是个好故事。
闷豆最近直找喝酒,不知道这小子怎。他酒量很差,虽然从高中时期们就起喝酒,现在都快三十岁,他酒量点长进没有。瓶啤酒下去,胸口都是红,可能屁股也红,总之整个人像只小龙虾。他现在在银行做前台,每天站起来百多次,膀胱训练有素,天保准上三次厕所。刚上班时候,他领导老是找他麻烦,其实很无聊,只是因为闲着没事儿干,他又喜欢放屁,说话又笨,天可能放屁比说话多。他面试和笔试成绩都很好,们三个里,他无疑最聪明,小凤记忆力也很好,但是记住都是乱七八糟事儿,正经事儿个也记不住。记忆力最差,什都忘。这点可以承认,因为聪明没什,狡猾有用,聪明有时候没啥用,不能当饭吃,还不如啥事儿过后就忘,要不脑袋里净是没用东西。但是也承认喜欢人聪明,什事儿和他说遍,他都能记住,人也是,见面下次能说出你名字,看书也能讲出来,虽然磕磕巴巴,把自己急得够呛,但是基本不走样,也许他还记仇,但是无法确定。那个老欺负他傻逼,后来让爸给他打个电话,他就好许多,然后又出五十万,存在闷豆那,帮他完成些任务,傻逼就又和善些。那天去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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