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焦点有两个:是本桥优奈是否为人所杀;二是在不能确定杀人动机及杀人手法情况下,能否借助间接证据来认定杀人罪名成立。
焚尸之后进行掩埋,怎想都会觉得人必然是莲沼杀,然而,司法审判不会这样轻易地得出结论。只要存在丝没有杀人可能性,杀人罪名就不能成立。
审判决公布那天,天气早便很寒冷。从莲沼被捕那天算起,已经过去将近千个日日夜夜。草薙当时在另个搜查本部得知判决结果——被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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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警视厅刑事部和各道、府、县警察本部刑事部所辖研究机构,主要从事科学调查研究和鉴定,简称“科搜研”。
化炉第二天,莲沼就租辆车,该车行驶距离与从莲沼家到埋尸地点往返距离几乎相等。此外,侦查员们在搜查莲沼住处时还发现把用报纸包着旧铁锹。经过分析,铁锹上泥土与埋尸地点土壤成分十分相近。
警方还有些新发现,但都只是些间接性证据,很难将其用作证明莲沼犯罪事实决定性证据。
有人提出折中方案,建议不再让这个保持沉默凶手承认杀人罪名,而是让他改为承认伤人致死或罪名更轻过失杀人。由于优奈死因不明,这个方案也说得通。
听这话,多多良大发雷霆。“和凶手谈条件简直荒唐!他之所以直不肯张嘴,就是因为心里很清楚自己犯重罪。无论如何,们都必须告他杀人!”
最终,警方在没有得到任何杀人物证情况下,将案子移交到检察厅。接下来,就要看检察厅决定。
检方选择起诉。按理说搜集这多间接证据,上法庭肯定会让真相大白。
然而,审判并没有按照检方计划进行。
在首次公审中,莲沼否认起诉内容。那是他第次,也是最后次有价值实质性发言。自那之后,莲沼便拒绝做任何回答。无论检方提出什问题,他都只是重复着同样答案:“无可奉告。”
随着审判进行,些“恐怕形势不妙”“可能无罪释放”流言传到草薙等人耳朵里。
不会吧,草薙暗暗想道,虽说都是间接证据,但那多材料仍无法用来裁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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