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警官是名专业警察,他在地下二层被攻击后,注意,是遭受可能致命汽车攻击后,追击歹徒到地下层。这时候死者用汽车撞击郭警官驾驶车辆,并且还急速倒车,这切联系在起,郭警官立刻怀疑汽车驾驶者是歹徒同伙。在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情况下,郭警官拔枪。根据物证组还原现场,驾驶者是可以清楚看见郭警官那枪对准他。这时候死者又朝前启动汽车,这在郭警官看来,又是次攻击,并且是带致命威胁攻击,所以郭警官开枪。不仅是自卫,也是职务需要,职责所在。以上,就是想对法庭说。”
法官看看曹云,曹云并没有反驳想法。
最终法官判决:“郭小王开枪属合法合规行为,对原告汽车造成伤害,不应该对郭小王个人进行索赔,建议原告申请向警方索赔,原告方必须支付诉讼费用三千两百元。此案审到此结束,原告,是否上诉?”
曹云看下身边小姑娘,小姑娘吐下舌头,曹云道:“不上诉。”
“被告,是否上诉?”
司徒岩道:“不上诉。”
法官:“本案就此结案,退庭。”
通常民事法庭就开次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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