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兰首先申请复议,在复议中,慷慨陈词。先说明打人者劣迹斑斑,再说明公共场合殴打藤木,属于行为罪,而不是后果罪。就算藤木没受伤,打人者行为已经侮辱藤木人格,对藤木内心造成巨大伤害。然后指责警方懒政,进而质疑警方存在渎职行为。
只是普通法律咨询。通过普通法律咨询获得案源,都被公司派给其他律师。
令狐兰因此非常不满和公司老板谈,话说个新人敢和老板谈,也说明令狐兰性格。公司老板人还算过得去,他建议,令狐兰先成为律师所内比较出名律师助理,在累积数年经验后,再考虑独立办案。
令狐兰觉得也有定道理,毕竟新律师大多数都是这过来。于是就成某律师助理,某律师对她有非分之想。在被吃豆腐后,令狐兰怒踹某律师,并且向律师委员会提出控诉。公司高层认为这种事在职场难以避免,令狐兰大题小做,如果令狐兰坚持,某律师不仅会被吊销执照,还要坐牢。
公司和令狐兰谈这事,令狐兰并不同意和解,最终令狐兰离开律师所,开设令狐律师所。
律师所因为令狐兰态度很生气,老板也是要面子人。于是找人应聘成为令狐律师所接待员,在接下去两个月时间,令狐律师所个生意都没有。甚至联系咨询法律意见业务,都被接待员悄悄转走。
创业不成,公司又找令狐兰,希望她能改口供,撤销控诉。令狐兰非常坚持,最终在令狐兰表明自己愿意放弃民事赔偿前提下,那位律师被判处三年监禁。
小小科普,受害者亲属表明愿意放弃民事赔偿话,凶徒有可能会因此被加重刑罚。
令狐兰自己开始跑业务,但是律师所不惜代价拦截案源,甚至是已经签署委托书委托人,宁愿支付违约金,也要结束和令狐兰委托合约。
在这种情况下,令狐兰也坚持不住。孤家寡人二十天后,她决心关闭自己律师所并且改行时,藤木找到她。事是小事。东唐当时有藤木公司业务,藤木到东唐办事,结果被人殴打顿。派出所告诉藤木,人抓,歹徒认错人。藤木要求立案,刑事罪控告对方,因为其伤势不重,没有达到立案标准,所以警方不予立案,建议藤木民事起诉索取赔偿。
藤木是外地人,本想咽下这口气,恰巧在令狐律师所附近等朋友,趁有时间上门咨询。令狐兰就接这个案子,她告诉藤木,自己会尽全力打好律师生涯最后个案子,因为令狐兰律师所租期几天后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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