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落笑:“曹律师,你这是在钻牛角尖。很显然,被告趁夜色进行
运动,转移到
侧面,但是被CA发现,被打中
大腿。
路逃命扔掉
面具和匕首,逃到树林中因为失血过多,无力再逃。”
曹云:“控方意思就是,树林里被发现女子,也就是被告叶澜是鬣狗成员,是鬣狗行动中
伏兵?”
司马落点头:“事实就是如此。”
曹云道:“请大家看方提供
十号物证。”
司马落抽出张纸看曹云:“检测报告?”
放地形俯视图,上面标注很清楚。叶澜被发现地点,交火地点,叶澜血迹开始地点。
曹云走到证人身边问道:“交火点有错吗?”
证人回答:“没有,这是条三岔口,
们在路
左右两边草丛。对方在稍高处
乱石堆中。”
曹云问:“控方,血迹地点有错吗?”
司马落看会:“没错。”
曹云道:“警方和检方都不相信叶澜,但是作为叶澜律师,
非常相信她是无辜
。所以
返回
发现血迹
地方,找到
颗被咬过
口
草莓。实际上
找
三十多颗。通过DNA比对,证实草莓上有叶澜
DNA。也就是说,叶澜摘吃过草莓,试问,即将交火情况下,情况这
紧张情况下,作为首脑
她,怎
有闲情吃草莓?”
司马落愣,这情况他不知道,吃不吃草莓和叶澜是不是鬣狗有因果关系吗?
曹云道:“这里再说明,叶澜被发现后,立刻送到特别看护病房。即使是
去探望她,也要被搜身,不能携带和工作无关额外物品
曹云问:“证人,交火后,蝴蝶面具女子什情况?”
证人想会:“她隐藏在三岔口西面
低洼处,那边有很多石头。交火后没有看见她
。”
曹云拿起根魔术棍,抽长,如同教鞭
般指电视:“血迹是距离交火点二十米位置发现
,距离证人所说
三岔口西面低洼处,有三十米
距离。事实是,
委托人当时在血迹点,也就是大棚处正在摘草莓。听见外面有声音,以为是大棚主人回来,不敢乱动。直到交火发生后,她才没命
乱跑。大家看,她是在东面树林被发现
。和证人所说
在西面
蝴蝶面具女子完全不是
个人。”
司马落道:“辩方说都是事实。但在发现血迹地方,延伸到树林,
路上发现
匕首,蝴蝶面具,可以证明,蝴蝶面具女是朝树林方向跑
。”
曹云指电视:“面具是这里发现,匕首是这里,距离
委托人还有两百多米。试问怎
就肯定蝴蝶面具女是朝树林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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