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道:“鬼知道,反正你就记好,有可能是谈心之前,也可能是谈心之后。没说,站队控方,以王小姐前科,加上漏洞百出证词,可以将王小姐告上法庭。检控官在法庭上询问王小姐,在很多重要问题和细节上,王小姐怎回答都会违反自己和笔录和口供。检方通过来回询问,导致出现盖然性证据,王小姐被定罪可能很大。”
盖然性证据就是优势证据累积到定程度,量变转为质变。如同叶澜在机场被诬陷案,曹云就是通过询问,次次揭穿诬陷者谎言。诬陷者谎言越说越多,导致最终质变,让原本处于公正法官也表明态度,公开表示对诬陷者证词和人品持严肃怀疑态度。
王小姐处境是样,因为她口供笔录在重要细节上几乎都不致,上法庭,王小姐很难抵御检方轰炸式提问。
法理中,刑案证据不足就为无罪,盖然性证据属于比较特殊主观证
后矛盾。这应该才是控方王牌。呼延屏是中后期才介入,看完王小姐几次审讯录像和笔录记录后,建议王小姐认罪。另外面,何英应该和检方有沟通,受害者孙地不希望把事情闹大。所以才有检控官询问王小姐是否认罪之说。”
材料是很多,每次审问时间最少也有半小时。有经验警察不会直围绕重点去问问题,他们会询问些被审问者莫名其妙问题,中间穿插些核心问题。这是审讯心理学中环,很多嫌疑人在被审问之前,其内心都会进行演练,分析和告诫自己哪些话不能说。
在曹云说明之下,魏君舍弃其他材料,专门对几份审问口供和笔录进行比较,果不其然发现很多问题。诸如,警方问,你单独去年轻男子房间之前,有没有考虑过会发生些事?王小姐笔录:相信孙地为人。口供A:肯定考虑过,反正不会吃亏。口供B:有些害怕,有些期待,感觉挺刺激。
警方:你有没有第时间推开孙地。
王小姐笔录:是。口供A:犹豫下,还是推开。口供B:力气太小,没推动。口供C:他直接把拉倒。
警方:你喊救命是在谈心之前,还是谈心之后?
王小姐笔录:谈心之前。口供AB:谈心之后,他推。口供C:有喊救命吗?
魏君:“不对啊曹律师,警方在四分钟左右到达客房,如果是谈心之前喊救命,警察到达时,应该还在谈心。”
曹云想会:“也许孙地很快呢?喊救命,谈心,结束,争吵,推搡,警察到达。”
魏君:“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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