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主观上也是这认为,诸如曹烈自辩核
,肉票本人即使是愿意,主动,同意,但是肉票本身没有被杀死风险,她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称呼为偷渡。也就是大联盟明令禁止人口交易中第五条,禁止商户为平民提供偷渡服务。”但可以为逃犯,或者被追杀目标提供偷渡服务,解释还很详细,还说明自身安全等存在威胁,有偷渡需求情况下,才允许偷渡。
绑匪就属于这个类型,因为同伙熬不住酷刑招供,绑匪被全城搜杀,不离开菲律宾南部,必死无疑。
曹云道:“在超虾快运怀疑情况下,仍旧违反大联盟规定将位没有受到任何威胁平民运输到某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由此可以肯定超虾快运行为已经严重触犯大联盟规定。”
十分钟,案子就被翻?司马落恼火又无助,感觉曹云在扯淡说歪理,偏偏自己又难以反驳。严格来说,肉票确实属于平民,就算抢劫伤人,以她父亲势力完全没有危险。
尴尬安静分钟后,杨律师开口:“辩方律师称,超虾快运对运输人身份存有质疑。这个结论是由投诉部做出。看视频,投诉部人在面目全非情况下才承认自己怀疑自己运输人身份有问题。这个证词可信度有多高?如果超虾快运因为绑匪影响,误认为肉票是同伙,就不存在主观违反规定事实。”
杨律师:“某人抢劫后用赃款去商店买手机,商家知道是赃款,涉嫌犯罪,并且钱机两空。如果商家不知道是赃款,不用退回赃款。”
曹云:“控方律师请注意,这个例子是律师入门例子,忽悠在座还是可以。承认证词可信度并不高。但是,投诉部是将证词、调查报告和裁定结果起交给董事会。董事会认可之后才执行惩罚。按照控方所说。存在有两个可能,第个可能:董事会都是傻子。第二个可能,董事会要为超虾老板之死负责。请控方选择。”
杨律师许久没说话,号法官道:“董事会认可证据和结论,超虾运输者就肉票身份存疑询问超虾老板,这条证据完全可信。杨律师,你水平比想要低。”
确实很低,董事会认可投诉部资料,控方要控告投诉部,必须拿出新证据,而不是却翻旧证据。这是本次庭审基本基准点。
曹云这次不是奇袭,这是举兵直攻心脏。这个案子核心在于,肉票到底算什身份?控方之所以在前两次庭审中威风,是因为他们将肉票定性为犯罪同伙,在这种情况下,超虾快运将肉票运走是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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