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斯没有看见火海,只看见刀山,于是选择第二选项:“是,因为公司规定还是有些忧虑。不过,从来没有过杀害珍妮想法。”
王磊:“们来看看你口供,很有意思。第次口供,你只承认珍妮和你是工作关系。第二口供,因为技术人员找到血迹,还有你后背伤痕,你无奈承认自己和珍妮不仅只是工作关系。第三次口供,你说明和珍妮私人关系不会影响你们工作关系。现在,你又说为和珍妮私人关系感觉到忧虑……被告,同个问题,四个答案,你是人格分裂,还是在分裂人格?”
辩护律师:“反对……”
王磊拍案怒起:“现在在问为什被告证词不样,有什好反对?”好爽!
普通人是不会有这样错误,旦被问开,基本就撂,有什说什。反而是有定经验人,他们会察言观色。如同挤牙膏样,实在不行,就挤出点,尽可能少提供信息。说越多,错越多。
。
道德,规定等双重不停拷问,以此坐实自己杀害珍妮动机。
百口难辨!
你说和珍妮谈心与灵魂无关,法律不理会你灵魂,只知道你和珍妮谈心。
辩护律师见西斯这模样非常担心,这些问题他们事先没有讨论过,有没有想到检控官会从这个点入手,而且死咬不放。
第种选择,西斯解释说明灵魂这玩意还是属于亡妻,不过这样不仅解释不清楚,反而会让陪审团们对西斯人品产生厌恶。
王磊手上稿子有很毒问题:你们谈心时候,你还戴着婚戒吗?你们谈心时候,讨论过你妻子吗?你们谈心时候,你想过珍妮丈夫吗?你要讨论灵魂,们就来讨论灵魂。成年人谁灵魂会尘不染呢?
王磊本着坐实西斯存在杀死珍妮动机为理由,辩护律师完全无法反对王磊质疑问题。王磊看西斯被自己逼满头大汗,心中那个爽。这难道就是赢家快乐吗?
第二种选择,不谈灵魂,承认事实。承认自己因为和珍妮事违反公司规定,存在定担忧。但是否认自己有杀死珍妮想法。这等同是承认存在动机。
选哪个?同样,个选择是刀山,个选择是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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