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庭辩第个目标:庭审中确认六月是被动卷入烈焰财务。
怎举证呢?这里就需要主观盖然性旁证有力支持。
没看见海龟破壳而出,但是刚出生海龟身边有破开蛋壳,那就可以认定海龟是从这个蛋壳出生。条件:附近没有其他蛋壳,附近没有其它小海龟,海龟是刚出生。证明这三点,旁证就可以转变为盖然性证据。
……
和控席进行轻对抗或者不对抗时候,曹云回到自己助理位置上。主律
王传回答:“之前为避税冼过几次钱,都是六月帮处理好。想冼钱违法,和烈焰财务往来也是违法,六月知道自己做很多违法事。应该不会很在意帮处理烈焰账户。她做事性质都差不多,都是通过国外非法财务渠道走钱。”
九尾敏锐问:“冼钱渠道是你提供还是她提供?”
王传回答:“六月说有个亲戚在某国帮人避税,之前避税都由六月亲戚提供渠道处理。烈焰这边是由烈焰提供渠道。”
九尾:“也就是说,六月让你信任原因是因为她之前工作中帮助你冼钱。你认定她不是什乖乖女。”
这个问题是曹云比较头疼问题,烈焰早就瞄准王传,六月是归化王传人,慢慢把王传拖下水人。
“反对。”曹云道:“这件事很清楚,六月确实在帮助亲戚拉王传业务,整件事六月完全是在帮助亲戚基础上,顺便解决老板后顾之忧,很正常嘛。这种行为和烈焰行为完全是两个概念。们现在讨论是烈焰,而不是冼钱。”
曹云道:“烈焰虽然之前没有被认定为犯罪团伙,是因为没有抓捕到重要成员,缺乏法理上认定标准。实际上烈焰干很多坏事,并且还有视频为证。法官大人经验丰富,应该知道让小偷去偷东西,他没有心理障碍。但让小偷去杀人完全不样。不能因为小偷有盗窃史,就可以认定他有杀人胆量。冼钱和烈焰完全不同两个概念。”
九尾亏就亏在她没有想到六月才是主犯,是她把王传慢慢拉下水。没想到这点,就难以反驳曹云提出小偷杀人论。事实上也是如曹云说样,小偷是罪犯,但不代表他杀人没有心理障碍。完全是两码事。
法官对这个问题做出裁决,道:“被告帮助王传冼钱事和本案没有直接关系,建议检方另案起诉。”
起诉你妹,王传都污点,还怎去国外取证?就算最终六月协助冼钱罪成立,也没多少刑期。另案起诉意义在哪?如果六月纯粹帮亲戚,自己没抽成,罪名有可能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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