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恬儿反问:“被告拿水果刀理由是什?”
曹云回答:“大家看大电视上卧室照片,这是节目组提供现场照片,并非104现场。被告摸索走到桌子位置,看见洗手间门开着,但是因为沙发遮挡,没有看见地上李墨。被告喊李墨名字几声,没有回应情况下,被告感觉有问题。被告当时没想那多,拿起水果刀目只是简单防身。”
被告怎在漆黑卧室里看见水果刀,从而激发他杀人之心呢?”
联排别墅面积比较小,李墨主卧在楼,客厅灯是亮,客厅边卧室门开着,没有灯。根据节目组提供现场图和照片可以看出,客厅灯光没有直射卧室,卧室内最多有些墙壁反射微光。
九尾道:“洗手间有灯,洗手间灯光可以照射到放置有凶器桌子上。”
曹云道:“请问李墨在洗手间做什?”
九尾:“冲澡。”
曹云:“关门吗?”
九尾愣,回答:“应该关。”
曹云道:“这是现场照片,洗手间使用是不透光毛玻璃,这种玻璃能让黑暗卧室人看见洗手间内灯光和人影,但是只有少量光线透射出来,更别说距离洗手间有五米远桌子。”
令狐恬儿发问:“辩护律师怎解释被告手中凶器呢?”
曹云道:“在被告进入卧室时,李墨已经死亡,李墨上半身在洗手间内,洗手间门是打开,洗手间光线照射到桌子上,被告才看见水果刀,拿起水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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