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道:“不是编造,本案三种情况。小山暗恋小花、小山和小石有仇、小山是个神经病。原因就是用板砖,们可以高估小山道德,小山对小石行为愤恨不已,如果直接出手。小山选择挤出人群拿板砖,那只有那三个可能……比较偏门诸如小山和小花是兄妹之类们就不讨论。”
陆航琢磨:“如果能证明小山暗恋小花,倒不是没有搏可能。既然是暗恋,收集证据上似乎比较困难。有可能小山好友都不知道这情况,单凭小山张嘴恐怕无法让陪审团相信。”
曹云道:“这就是考验律师时候,怎证明件很难证明事实。”
白茹问:“怎打这个官司?意思是,辩护策略是什?”
陆航道:“如曹律师所说小山暗恋小花,们可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辩护。”
:“哦?”
陆航解释道:“第条,小花被警方带到派出所后做笔录,笔录称是在天台民警劝说下才放弃z.sha。也就是说,楼下发生冲突并没有影响到小花是否z.sha,完全不可能用紧急避险来辩护。”
“第二条,小花在六层,但是这六层层高相当于28米,十层商品房高度。加上当天风大,没做实验,但是认为小花听不见小石喊话。这也就不存在小石言语会导致小花z.sha客观条件。”
“第三条,板砖距离小山大约七米,也就是在围观人群外。小山在围观人群内和小石争执推搡后挤出人群,拿板砖挤回内圈,在没有警告情况下,从后袭击小山后脑。按照这个细节,连激情伤害辩护都很难打。”
“第四条,小山和小花只是普通同事,双方认识三个月左右,没有私下来往,日常工作比较熟悉。前天小山和小花叫外卖奶茶,两人AA制。这说明小山不存在过于关心小花,而冲动袭击小石可能。”
曹云顿,白茹捕捉到曹云脸部表情:“曹律师看法呢?”
曹云道:“航说很有道理,过失致人死亡罪是轻罪。”
白茹看出曹云并不想纠正陆航看法,她不知道原因
陆航总结:“小山涉嫌故意伤害罪,是很难跑掉。”
曹云问:“能打过失吗?”
陆航轻摇头:“缺乏立足点。”
曹云道:“小山暗恋小花呢?情急之下,为保护小花,无法客观判断当时情况。又因为小石对小花进行言语上侮辱,进而担心小花听见小石话语,导致小花z.sha后果。所以才想用板砖将小石拍昏。”
陆航愣:“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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