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个完全封闭房间里,人被刺死,可以推断出另外人是凶手。这种逻辑就属于盖然性逻辑。辩
电话会议,旁听工作汇报,通话持续十五分钟。也就是点四十五分结束通话。孙海死亡时间是凌晨两点左右,前后误差五分钟。
孙雪衣卧室安保完整,未被入侵,外人不可能不惊动安保系统直接进入孙雪衣卧室。那孙雪衣手机为什会出现在孙海床头柜前呢?
曹云作为委托律师,单独会见孙雪衣。孙雪衣告诉曹云,自己点三十分参加电话会议,这个公司是孙海当年海外开办第家全资公司。孙雪衣很不满孙海通过电话指挥这家公司,干扰自己经营战略行为。于是孙雪衣在听完会议汇报后,前往客房和孙海谈这件事。孙雪衣希望孙海不要再干涉这家公司经营。因为现在不能只考虑家公司情况,必须综合考虑整体利益。
交谈多久孙雪衣没有概念,只能说大概十分钟左右。交谈并不算愉快,孙海潜意识认为自己是垂帘听政,大权始终在自己手上。
孙雪衣没有向警察说明这件事,是因为交谈内容对孙雪衣很不利。真实情况是争吵。当天孙海因为孙地烂醉如泥,导致心情本就很糟糕。自己女儿又让自己不要多管公司事。这让孙海非常恼火。孙海说些伤人话。诸如,现在股权还没交到你手上,现在还没死呢,你就怎样怎样……银河是创立,不是你……宁可要条听话蠢狗,也不要只自以为是聪明猫。
联系孙海会说这些,孙雪衣认为是自己在晚宴前,自己骂孙地句垃圾。孙海客观存在比较严重重男轻女传统美德。如果不是孙天遇害,怎也不会让孙雪衣掌管大权。
曹云和孙雪衣商议之后,孙雪衣约见课探长,承认自己在凌晨和父亲孙海爆发争吵。
曹云盘算,手机落在客房,孙雪衣凌晨找孙海,双方爆发争吵,绝对不是凶手布局或者能预见情况。曹云直在寻找凶手杀手锏。
孙雪衣浴室有孙海血迹,这没有问题,因为孙雪衣卧室内有很多孙海指纹,孙海手在案发当天被纸割破,有血迹解释过去。手机也解释过去,并且不在凶手考虑范围之内。目前能指控孙雪衣都是旁证。
东唐采用大案陪审制。陪审制中旁证有时候也会要人命。别墅三人,人死,人醉,只有个清醒,并且是拥有作案能力孙雪衣。再联系浴室血迹,案发现场手机,安保未被触发等客观情况,陪审团是有可能裁定孙雪衣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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