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是T台,两个吧台在T顶部,孙地就坐在吧台边看表演喝酒。孙地是店老顾客,员工都知道他身份,给小费也从不手软,所以很多员工对案发当天孙天很有印象。
根据酒保所说,孙地之前每隔天就来,最近几个月偶尔来。每次来从六点开档喝到凌晨点。孙地通常喝金汤力:金酒加汤力水。偶尔有单身女客人上来聊天,也会喝伏特加,B52。当天六点到七点三十分,孙地喝是金汤力,大约两杯,每杯盎司金酒,29毫升左右,酒精度45度。
七点三十分,有位身材相当不错妹子坐孙地边上和孙地喝上,喝是B52。倒盎司伏特加,再来杯生啤,将伏特加连同盎司杯直接扔到啤酒内。可直接提高啤酒酒精度。
生啤酒精度是2.5度,杯大约是普通瓶玻璃装啤酒。伏特加无色无味,54度。
在酒保说堆数据后,越三尺拍五千块钱,酒保收钱回答:“共喝四杯,两个小时左右时间,醉肯定醉,但不会那醉。”
越三尺请名常客做试验,先喝金汤力,再喝四杯B52,常客酒量凑合(拒绝酒神抬杠),还有理智。但是大脑已经跟不上动作。越三尺按照案发当天情况,让常客醒酒四个多小时后再测试常客。常客可以控制自己走直线,但是无法用水果刀削好苹果。
按照越三尺测试,孙地能杀人,但是即使有人指挥,他做不那精细。这是让桑尼和曹云不开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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