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试着去问野野口本人。面对撑坐在病床上他,说发现围裙、项链和旅行申请表事。
“想问你,那件围裙是谁?那条项链你打算送谁?还有,你计划和谁去冲绳旅行?”
面对这个话题,野野口修改常态,非但表现出拒绝讨论态度,还明显有些惊慌失措。
“这些事和这次案件有何关联?没错,是个杀人犯,必须接受法律制裁,可是难道连不相干个人隐私都必须公之于世吗?”
“没说要公之于世,你只要告诉个人就够。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这些真与案情无关,绝对不会再来问你,当然也不会透露给媒体。还有,向你保证,不会给那名女士带去麻烦。”
。
他们找出三件证据。第件是条围裙,格子花纹,很明显是依女性喜好设计,放在野野口修橱柜抽屉里,看得出是洗过、熨好后才收起来。
这莫非是某位偶尔到这屋里来女子,在帮他整理家务时使用?们如此猜测。
第二件是条金项链,连礼盒起用包装纸包着,是世界闻名珠宝品牌,令人看就觉得像是件待送礼物。
第三件是旅行申请表,折成小块,和包装好项链起放在珠宝盒里,是某旅行社固定格式表格,内容显示野野口修曾计划前往冲绳旅行。申请日期是七年前五月十日,预计出发日是七月三十日,可见当时打算利用暑假去玩。
“这和案情无关,话不会错。”
“如果真是这样,你就爽快点告诉。老师你现在态度,只会让们更加猜疑,从而更彻底地调查。这样,很多事情都能真相大白,同时事情在媒体前曝光几率也高,这也是你不愿见到吧?”
然而,野野口修并不打算说出那名女子名字,
问题出现在参加者栏中所填姓名。和野野口修并列名字是野野口初子,年龄二十九岁。
们马上针对这名女性展开全面调查,结论是此人并不存在。准确地说,在野野口修亲属中根本没有这号人物。合理推测是,他和某名女子假扮夫妇,打算相偕去旅行。
由这三样证据们可以推断,至少在七年前,野野口修有名恋人。姑且不论现在他们关系如何,他应该还对这名女子念念不忘,否则他不会郑重地把两人纪念品收藏起来。
向上司请求对这名女子展开调查。
不确定她是否和这起案件有关,不过七年前正好是日高邦彦发表《死火》前年,当时野野口修境遇如何,应该见过这名女子就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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