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宓那边听说这个消息,又帮着把几份合同全看遍,跟着纳闷起来:“这就是天上掉馅饼啊,你们两捡算呗?”
“你可好好想想!随便写个故事就能卖版权!而且人家还有演员来帮你把想法都演出来,觉得挺成啊!”
太子琢磨几天,还是跟影视公司把合同给签。
这签下来,那边审核
这故事只写六七千字,而且还没有个完整结局,属于开放式收尾。
花慕之当时在忙着和帝后准备万灵归,写时候也只是拿乡野闲话噱头简单拟个故事,结尾只写出这水神和山神在朝堂上忽然相认,便戛然而止。
——这故事,居然被看上?
越亦晚听他这解释,还有些迷迷糊糊地:“你确定是正经人找你谈版权?别是什大忽悠骗子吧?”
花慕之也觉得不太可能:“这故事这短,怎改网剧啊……”
方看上那篇,叫做《山河》。
洛水旁有个凭望山,山中有珍奇野兽无数,水中游鱼千许,俱是欣欣向荣光景。
这洛水水神,原先是个放荡不羁性子,没事恶作剧那些来饮水鸟儿和虎豹,但其实也天性善良,会去搭救那些溺水和翻船凡人。
若是有鬼差强来索要人命,他也会不依不饶和他们理论番,有时胡搅蛮缠着争赢,把那得救村民个浪拍到对岸,看着他醒转之后才走。
而凭望山山神性格淡漠深沉,很少与人来往,偶尔化人形去村镇里买些被捕猎小动物,把它们放归回去便再度隐匿。
结果来二去,对方连报价都给。
那故事共有七千两百字,报价是十二万人民币,旦签合同,预计个月内完成五次审核,真被最上头导演挑中,就可以去拍网剧。
编辑这边当然理智又冷静,利弊都帮他分析颇为明白。
越亦晚后来帮他查下对方那家公司,发觉情况不是很乐观。
是家名不见经传小公司,之前拍网剧也都挺粗制滥造——不过给都不是永久使用权,应该不太要紧。
这山神和水神有日都化人形,掩饰仙气怕引诱那些妖魔魍魉过来滋事生非,去那村镇上看年度五月节。
集市热闹喧嚣,还有好些戏班子公开表演,十里八乡来好些人。
他们个生得芝兰玉树,另个清俊不凡,竟然同时被过来视察将军看上,强行掳回郡里。
两人都不知道对方身份,又存心与那强盗般将军过不去,竟也没有化形离开。
于是便闹出许多啼笑皆非事情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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