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7章 好同桌(3 / 6)

他拎着小袋卤翅尖放在桌上,摸摸秋洛脑袋:“你吃吧,爸爸在外面吃过。”

秋洛探头看眼卤翅尖,刚好够人吃量,外面罩层保温袋,尚还温着,这是秋丛本已去世儿子最喜欢吃

秋洛咬口,香嫩入味十分好吃,伴着小黄瓜更下饭

秋丛将个崭新书包搁在旁,以随意口吻道:“明天背这个上学吧,免得被同学看轻。”

秋洛心道那可不是个书包能改变,但他什也没表露,也没有抱怨今天被同学欺负

秋洛惊诧极,秋父个小小拳击馆老板,居然会有这把价值不菲枪,到底是什身份?

会用这玩意人,竟然过着苦行僧样清贫日子,这个家庭也未免太古怪

“你在干什?”道低沉男性嗓音突然被秋洛身后响起。

秋洛吓跳,忙把枪放下:“你回来,爸。”

他转身,股淡淡酒气扑面而来。

唇,回想起以前秋家,专门为他营养膳食请米其林大厨,每天变着花样丰富晚餐,各种菜色不带重样,光是想想,口水和饥饿感都并涌上来。

不知什时候才能回到自己身体呢?

他长叹声,认命地掏起米。

做完饭,秋洛锤锤僵硬后背,把饭菜端上桌,论做饭手艺,虽然他没经验,好在学习能力强,练习个多星期,终于能入口

幸而这个年轻人以前经常病着,也不太会做饭,否则光这件事,他就要露馅。

面前是个身材高大男人。

黑色衬衫和牛仔裤包裹着健硕肌肉,五官极为立体,下巴满是青色胡渣,却掩盖不住年轻时英俊脸容,尤其是双深深凹嵌眼窝,和极富辨识度卧蚕,眼神显得无比深邃。

秋丛轻轻巧巧从儿子手里拿走手丨枪,重新放进抽屉最深处:“不要动这东西,很危险。”

秋洛点点头:“该吃饭。”

秋丛看眼桌上叠小白菜和小黄瓜炒肉,可怜肉丝含量,两只手能数出来。

边等待秋父回来,秋洛边从书包里摸出作业出来做,笔袋里就两支笔,支铅笔,另支竟然没墨

他想起卧室里书桌抽屉也许还有,挨个打开抽屉在里面摸找。

没想到,笔还没摸到,手指却碰到把又黑又硬金属玩意。

秋洛愣,将它取出来掂在手里,居然是把灰黑色手丨枪!

表面擦拭得尘不染,看得出主人对它爱惜,弹夹是空,没有子弹,却是把地地道道真枪,这个型号即便在黑市上也是抢手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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