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女儿辈子嫁不出去,也不把女儿嫁到身份不匹配家庭,还是古板‘绅士教育’要求,门第观念太严重。
前面说,18世纪女人出嫁后会丧失所有人权,成为丈夫附属物,嫁妆成为丈夫私产,任由丈夫处置。这明显是很不合理,如果丈夫要把妻子嫁妆都赠送给他私生子,妻子难道也要忍气吞声吗?所以渐渐地出现种财产托管机制,如果女方特别有钱有势,女方父母会在女儿出嫁前会跟男方签署法律条约,将女儿嫁妆托管给第三方,每月只能领取利息(这个时期银行利率和国债都很高),只有女儿子女才能随后期遗产分配继承其母亲嫁妆,而男方没有直接处理嫁妆权利,所以《白衣女人》中有为谋取妻子嫁妆而策划谋杀故事。
本文男号就是在限定长子继承权下,其母早逝,继承不任何东西二儿子。虽然是绅士儿子,可是父亲太渣,不肯花钱让他接受昂贵绅士教育。
再说说18世纪初物价水平,当时1英镑=20先令,1先令=12便士,1便士可以让个人整天吃饱饱,可见当时物价和通货情况。个工人或者从事体力劳动仆人如果个月能赚30便士,那虽然很拮据,但起码能吃饱,年收入在1至2英镑之间。比工人阶层高点文职人员,因为读过书,所以年薪在几英镑至十几英镑之间。受过绅士教育底层绅士,比如律师、医生、教师、牧师等,年薪在几十英镑到几百英镑之间。再往上就是拥有土地乡绅,根据土地出产和投资来盈利,但也不会太多,几百英镑就很不错。
所以达西先生年1万英镑,可真是李嘉诚级别人,内贝特先生年千英镑也富得流油,是当地最有名望乡绅。要知道18世纪初时候,整个英国z.府年收入才不过200万英镑,包括大不列颠岛,以及北爱尔兰、美洲大陆以及英属印度等全部殖民地,可是达西先生个人就有1万英镑收入。内贝特太太夸他富得跟王公样真没说错,根据查阅当时某个伯爵年收入才700英镑,而达西先生名义上只是个没有贵族头衔地主啊,你说他是干什才得到这多钱?宾利先生是商业起家,年收入才5000英镑,说达西家没有黑色收入才不相信。也可能作者当时也只是臆测富人阶级赚多少钱,所以不太合理,还可能18世纪到19世纪间,几十年间通货膨胀太厉害。
跟小说较劲没有必要,《傲慢与偏见》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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