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份公开要约,收购全体股东所持有该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可以规定要收购股份比例(中国是最低5%),也可以不规定,多多益善。般来说,目标公司董事会会评估每份收购要约,给出“推荐”或“不推荐”建议,不通过目标公司董事会直接向股东们发要约就属于恶意收购,比较少,在中国尤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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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份公开要约,收购全体股东所持有该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可以规定要收购股份比例(中国是最低5%),也可以不规定,多多益善。般来说,目标公司董事会会评估每份收购要约,给出“推荐”或“不推荐”建议,不通过目标公司董事会直接向股东们发要约就属于恶意收购,比较少,在中国尤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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