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比眼前这个人更有意思。
更有意义。
顾骋仔细看眼,好像还真是。
“在国外读书还常常写汉字吗?”
“小时候会写日记嘛,后来长大就常常帮个花花公子给小女生写情书。”霍誉非眨眨眼,“花体英文也写很好看。”
他说是周简达。
在澳洲他认识人不少,但真正玩好也只有周简达。
吃饭时候顾骋还直在笑霍誉非好学生装过头。
霍誉非就叹气:“这位教授真是传道授业,鞠躬尽瘁。幸好比较聪明,教遍就会,不然非露马脚不可。”
顾骋就点点头:“恩,是挺聪明,不然怎不挑别人专门挑你呢?”
霍誉非瞪他:“是为谁?恩为谁?”
“为自个呗,你不是都说你是顾骋?”
当初匆忙回国,从下水道里救出来小狗凯撒就托付给周简达照料,也不知道养肥没有。他正回忆着凯撒毛茸茸手感,就感觉肩膀被压下。
顾骋认真说:“以后还是不要帮别人写这些。”
回国之后,如果不是找到顾骋,霍誉非完全可以想象自己过有多无聊。没有周简达、没有凯撒、没有飞车夜游、没有翼装飞行。
于是他点点头,很随意就答应。
现在呢——
霍誉非想想似乎也挺有道理,顿时嘴角弯弯,露出个小酒窝。
“就当是为自己吧。”
吃完饭霍誉非还把自己上课为装样子抄笔记塞给顾骋。
顾骋打开看就笑:“这认真?别说,们写字还有点像。”
霍誉非微微笑:“是?还是写比较好看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