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时髦。今天流行蝙蝠衫,明天所有时髦人就会展开大大袖子做蝙蝠侠,还有走起来几乎起到清扫路面作用长长广口裤子,蛤蟆样眼镜都是人手件。
只有经过盲从时尚工服时期--时装表现为人人身上模样,那就叫工服。社会才又进步发展出服装更加深邃精神:百花争鸣是时尚,独树帜也是品味。到今天们,才会不愿意与别人分享雷同装束,而更钟意突显自,追求别具格、耳目新。
在当时,黑诺就是堆华丽工服里混着个真正工作服包裹人。在饭店里走时服务员给他们拿下挂着大衣,可能是职业需要服务员先服务贵衣服,总之是最后才摘下黑诺棉服。看见衣服袖子白色地方还以为是蹭上墙灰用手掸掸,结果是因为袖子磨损和那里洗得特别薄,透出棉花颜色。服务员没有恶意地笑自己刚才误会:“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黑诺前面施言听见回头,他下巴抬起落下,视线上下走来回没有说话又转回去。黑诺有些脸发烧,因为施言好像才看见他棉衣样,看着他也是陌生眼光。黑诺棉服从来是哥哥三年前工服(三年发),而且现在工服比他小时候拣哥哥那些工服都要好得多。他大学也穿三年,因为习惯他也没有注意有什异常,衣服虽然旧,可是绝对卫生干净。
到歌厅,服务员点也不含蓄地表示惊讶,伙人里就好奇地盯住黑诺看,黑诺知道有朋友对比,自己象要饭花子突兀点。但是服务员都是不相干外人,让他尴尬是施言刚才那冰冷眼神,他以为施言不悦自己给大家丢面子。而施言想什呢?他在心酸,他想把自己皮褛套黑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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