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手不够吧?和上面商量下,再调几个人。但走访调查必须谨慎,若是户神亭告们妨碍营业就麻烦。”
“没问题。”
“当心,不可操之过急,否则会反受其害。干这行也不短,还从未遇到过临近时效到期又发现凶手事。”
“
“程序上还是必须要过下,但不用着急。只是小时候匆匆看过眼,即使他说很像,可信度也很低;如果他说不像,们也不能因此将户神丢开。还是等到以后,户神嫌疑较明显时再让他辨认吧。”
“作为锦上添花补充材料?”
“没错。现阶段调查还是不惊动遗属为好。遗属都有种将警察注意到人主观认定为案犯倾向,甚至还可能会将信息捅给媒体,那就不好收拾。”
“向横须贺警察局方面也通报下吧?”
“有劳。户神政行指纹采?”
们也无法进步追问。”
“跟上面商量过,他们认为仅凭块表就将户神政行定为嫌疑人做法很危险。在他以前住所里发现被害人物品,上面还留有他指纹,确实值得怀疑,但还不能成为证据,必须添加某种理由。”
“正是。本来就是想从户神口中听出这‘某种理由’嘛。”
“句‘不记得’,就拿他没办法。对吧?他到底是精心算计后才这回答,还是真不记得……”矶部将本撑在桌上双臂抱在胸前,“你觉得是哪种?”
“难说。他不像在说谎,可他身上有种特别气质,或许们被他迷惑。”
“嗯,明天开始比对。”
从案发现场有明店里和房间里采过许多指纹,这些资料保留至今。比对就是要确认这些指纹中有没有户神政行。他在行凶时也可能戴手套,但调查组从开始就考虑到,凶手作案时可能已不是第次去现场。
只要找出枚户神政行指纹,就可以质问他所谓不知道有明说法。
“看来有必要调查当时户神。若仅在赌马咖啡店里与对方见过面,到底出于什理由盗窃杀人,实在难以想象。户神和被害人应该还有别交集。”
“已经着手调查。”
“记得有特征画像,像他吗?”
“说不准,毕竟已经过十四年。”
“过这久,即便是同个人,相貌也会有所变化。看十四年前照片,能眼认出人估计也不多。”矶部叹口气,将稀疏头发往后拨拨。
“是根据被害人儿子证言画吧?”
“嗯,被害人次子曾见过凶手。要叫他来辨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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